公告單位案號 : 1081212-1 採購名稱 :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民間辦理慧心家園安置中心 採購類別 : 租賃-設備或場地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地址 :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鄒先生/社會局鍾先生(分機3653) 連絡人電話 : (02)29603456分機7675 傳真號碼 : (02)29530960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8年11月19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8年12月12日 9:20 開標日期 : 108年12月12日 9:4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1,354,000 元 E-MAIL : am5244@ntpc.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社會工作師事務所,或;2.前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推展兒童少年福利服務事項或相關業務者。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 附加說明 :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民國110年12月31日止;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6條。
[場地勘查]
自本採購案公告次日起10(日曆)天內,廠商可向本機關申請場地現場勘查,請廠商先行來電聯繫,電話(02)29603456分機3653(社會局兒童少年福利科鍾先生)。
[後續擴充]
(一)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比照本採購案實施計畫所載相關項目辦理;且該擴充之期間為111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金額為每年新臺幣567萬7,000元,總計新臺幣1,135萬4,000元整。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 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 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兒童少年福利科鍾先生,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3653。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招標文件其他領取方式及地點]
(1) 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36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2) 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375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69166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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