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08AJ059 採購名稱 : 108年度消防人員及職員應勤皮鞋採購案 採購類別 : 採購-衣物穿著類 採購單位 : 臺中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地址 : 408臺中市南屯區文心南九路119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鍾敦敏 連絡人電話 : (04)23811119分機108 傳真號碼 : (04)23820560 更新公告日期 : 108年3月11日 原公告 : 前2版(108/2/19) 截止收件日期 : 108年3月18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8年3月19日 15: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720,45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85000元整 E-MAIL : g2226205@gmail.com 廠商資格 :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 附加說明 : ㄧ、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屬公司或行號等營利事業之登記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訊系統列印登記資料,未檢附者本局得自該系統查詢登記資料。
二、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三、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間亦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四、廠商就本採購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五.履約期限,分梯次交貨如下:
(一)第一梯次:以本局通知套量期程之末日起算90個日曆天完成交貨(廠商應於完成履約日前獲完成約當日,將完成履約日期以書面通知本局(以本局收件時間為準),再由本局擇期安排驗收)。
(二)第二(含)以後梯次:以本局通知套量期程之末日起算30個日曆天完成交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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