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0816 採購名稱 : A區C區鋪面暨排水整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採購類別 : 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 : 桃園市龍潭區石門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 325桃園市龍潭區佳安村文化路188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杜惠玲 連絡人電話 : (03)4711752分機510 傳真號碼 : (03)4711934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8年10月17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8年10月28日 8:00 開標日期 : 108年10月28日 8: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388,688 元 E-MAIL : ecochief.tu@gmail.com 廠商資格 : (一)基本資格: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 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
2.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並依法加入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者。 | 附加說明 : (二)應檢附證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 建築師事務所:
A建築師開業證書。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 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
B技師公會會員證。
(3) 工程技術顧問機構: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
C公會會員證
2、廠商納稅證明:
(1) 營業稅繳稅證明者應附文件: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2) 依法免繳納營業稅稅金者應附文件:應繳交申報書影本。
(3) 自然人或依法應繳納綜合所得稅證明者:
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繳稅證明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年證明者,得以前一年之納稅證明代之。
(4) 依法免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金或綜合所得稅證明者,憑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3、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 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收件日前半年以內。
(2) 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 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
(查覆單載有退票紀錄者,應提出查覆單位註記其退票紀錄之資料為三年以上,否則為無效標)
C資料查詢日期。
D廠商統一編號及名稱。
(4) 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及經辦員蓋章者無效。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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