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main1110304 採購名稱 : 福和橋北側機慢車道拓寬工程(修正後) 採購類別 : 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五樓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李宗達 連絡人電話 : (02)27208889分機2604 傳真號碼 : (02)27596594 更新公告日期 : 111年5月20日 原公告 : 前2版(111/4/25) 截止收件日期 : 111年5月30日 11:00 開標日期 : 111年5月30日 14: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39,066,463 元 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查看合作銀行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95萬元整,報價有效期至111年8月29日。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轉帳優惠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提供,優惠期間為即日起至108/12/31止) E-MAIL : cz_40368@mail.taipei.gov.tw 廠商資格 :
1.基本資格及應檢附文件:E101011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特定資格:無。
3.其他檢附證件:(1)廠商納稅證明(2)廠商信用證明(3)查詢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4)廠商切結書(5)投標廠商聲明書(6)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7)服務建議書15份(含正本1份,副本14份)(8)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9)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詳投標須知)。 |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電子招標文件300元,不另售書面招標文件。廠商於截標前5日內因系統暫停服務購買招標文件光碟片者,費用300元。
[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九至十二時,下午二至五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
[外國廠商與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否。
[其他]: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無。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後續評選會議,評選會議採一次審查方式(詳評選須知),本公告之開標日期指資格審查日期(評選會議日期均另行通知)。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5月2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5月2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總價之3%。
5.本標的本處委託監造。
6.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7.本案保固條款請詳閱契約第17條及工程採購補充契約規定。
8.本招標案採最有利標決標。
9.工期225日曆天。
10.本工程「瀝青混凝土面層刨除料殘值」及「既有柵欄拆除」項係售予廠商作為「收入」繳庫,預估殘值如下列,惟發包後則由得標廠商依實作數量乘單價以結算總售價,「瀝青混凝土面層刨除料殘值」單價(-575元/m3)及「既有柵欄拆除」單價(-790元/噸)不得因決標金額所做比例調整而變動,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不列入標單暨發包契約總價。
(1)瀝青混凝土面層刨除料殘值: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為-562,350元(978m3*(-575)元/m3=-562,350元)。
(2)既有柵欄拆除: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為-9,662.00元(12.23噸*(-790)元/噸=-9,662.00元)。
11.本案係第二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得不受三家合格廠商之限制。廠商前已領標之招標文件仍然有效。其餘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
12.提醒您,為落實防疫措施,屆時參與開標作業時,應自行配戴口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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