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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3879565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20/5/8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採購案號 : 10907003030100401
採購名稱 : 109年度臺北市道路改善工程開口契約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42856007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編號未得標廠商投標金額
1久勝營造有限公司17,340,000
2台球營造工程有限公司17,432,500
3冠筑營造股份有限公司17,250,000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10907003030100401
採購名稱 : 109年度臺北市道路改善工程開口契約
採購類別 : 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一號南區五樓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林慧玟
連絡人電話 : (02)27208889分機7966
傳真號碼 : (02)27595575
更新公告日期 : 109年3月27日  原公告 : 前2版(109/3/20) 
截止收件日期 : 109年4月7日 11:00
開標日期 : 109年4月7日 14: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7,522,360 元
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查看合作銀行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87萬元,押標金有效期: 109/7/6,詳投標須知 線上繳納電子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之繳費平台進行轉帳,使用者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順利作業。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2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轉帳優惠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提供,優惠期間為即日起至108/12/31止) 本案投標廠商可利用台灣票據交換所繳費平臺(eFCS)功能,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使用金融卡線上繳納押標金,因超過截止投標期限將無法完成交易,請有意使用之廠商提早作業。
E-MAIL : cz_40350@mail.taipei.gov.tw
廠商資格 :
1.基本資格: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2.特定資格:無。 3.需檢附證明: (1)承攬工程手冊(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3)廠商納稅證明(4)廠商信用證明(5)查詢押標金保證金資料同意書(6)廠商切結書(7)投標廠商聲明書(8)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9)服務建議書13份(含正本1份,副本12份)(10)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09/3/20~109/4/7廠商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 請參考說明 /)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招標文件售價]:電子招標文件350元,不另售書面招標文件。廠商於截標前5日內因系統暫停服務購買招標文件光碟片者,費用350元。 [本處收受標文件時間]: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9至12時,下午2至5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電子投標(網址: 請參考說明 /)。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投標]:不得。 [其他]: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無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評選會議及決標會議日期均另行通知;資格審查合格廠商使得參加評選,評選委員會採一階段評選方式(詳評選須知),本公告之開標日期係指資格審查日期)。 3.招標文件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9年3月2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9年4月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上限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金額之3%。 5.本標的本處委託監造 6.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7.本案為開口契約,採總價決標,並以單價訂約,契約中不含預估需求數量,訂約上限金額為新臺幣17,522,360元整,不因決標總價而變更,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各項目預算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總和比例調整單價。但得標廠商如認為調整後之單價不合理時,得由雙方協議調整之。 8.本工程包含有價廢料變賣項,係將本工程所產生之有價廢料變賣予廠商,該款項得標廠商得以現金方式繳納或由工程估驗款內扣抵,各項單價不得因決標金額所做比例調整而變動,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不列入標單暨發包契約總價,變賣項目及預估數量條列如後:「瀝青混凝土刨除料殘值」,單價:575元/M3,惟發包後則由得標廠商依實做數量乘單價以結算總售價「廢鋼筋變賣」,單價:6,000元/噸,惟發包後則由得標廠商依實做數量乘單價以結算總售價。 9.辦理預約性工程契約(或稱開口契約)除契約第22條「契約終止解除及暫停執行」外,廠商履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機關得以書面通知廠商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之部分或全部,且不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 (一)各通報單施工期限逾核定完工日期者,累計逾期通報單金額逾原契約金額10%,廠商應提改善方案,未(已)提改善方案仍未改善持續逾期且累計逾期通報單金額逾原契約金額30%。 (二)各通報單核定開工日期,逾開工日期無正當理由廠商仍不進場或拒不施作者,累計通報單金額逾原契約金額30%。 9.其餘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 本案招標更正事項說明如后: 一、招標公告中之押標金繳納額度誤植,更正為新台幣87萬,詳投標須知。 二.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9年3月20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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