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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3791495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9/12/25 採購單位 : 新北市三重區公所 採購案號 : L108-17 採購名稱 : 109年三重區(A、B、C)區公園(含人行道廣場及綠地等)設施新設維護搶災工程(開口合約)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42738059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7,268,1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品項名稱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L108-17 採購名稱 : 109年三重區(A、B、C)區公園(含人行道廣場及綠地等)設施新設維護搶災工程(開口合約) 採購類別 : 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 : 新北市三重區公所 機關地址 : 241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11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蔡宙耕 連絡人電話 : (02)29862345分機345 傳真號碼 : (02)29860156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8年12月11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8年12月20日 9:30 開標日期 : 108年12月20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22,445,841 元 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為新臺幣32萬元(不論參與幾個區之投標,僅須繳交新臺幣32萬元押標金)。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04/30 E-MAIL : aj1738@ntpc.gov.tw 廠商資格 : 一、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
二、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者(僅限營造業提出)。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四、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已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 | 附加說明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現購2.郵購〈招標專用三重郵政53號信箱或郵資洽三樓開標室〉回郵信封〔請寫郵遞區號並於封面加註購買標單字樣〕快捷郵件同縣市110元,不同縣市130元、限掛72元。3.電子領標( 請參考說明 /)。
[其他]:
1.履約保證金:額度為押標金額度之2倍。
2.履約期限:本案自本案決標後,廠商應於由機關通知日起5日曆天內開工,每一分案依機關所定之工期開、竣工,最後分案完成期限為民國109年12月10日止或本案採購預算上限金額用罄止,以兩者先屆者為準。
3.後續擴充:
(一)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原契約內所有項目;且該擴充之期間為履約期滿後1年、、且各區之後續擴充之金額:
第A區之後續擴充金額新臺幣794萬9,952元正、
第B區之後續擴充金額新臺幣794萬9,952元正、
第C區之後續擴充金額新臺幣654萬5,937元正。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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