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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2856166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5/9/11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採購案號 : 10407002040102316
採購名稱 : 104年度河濱公園土木預約維護工程(第2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42587051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7,70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品項名稱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編號未得標廠商投標金額
1嘉碩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2仕達營造有限公司7,700,000
3安宏營造有限公司--
4冠錏營造有限公司--
5仕達營造有限公司--
6安宏營造有限公司--
7冠錏營造有限公司7,600,000
8嘉碩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9安宏營造有限公司7,860,000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10407002040102316
採購名稱 : 104年度河濱公園土木預約維護工程(第2標)
採購類別 : 工程-土木工程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林宏田
連絡人電話 : (02)27258197
傳真號碼 : (02)27202673
更新公告日期 : 104年9月3日  原公告 : 前2版(104/8/21)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9月9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4年9月10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25,907,172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29萬元整,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4/11/10
E-MAIL : da_htien@mail.taipei.gov.tw
廠商資格 :
E101011綜合營造業
附加說明 :
[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不限定。 [有價回收料處理說明]:本案A項B項C項均包含有價廢料變賣項,係將本工程所產生之有價廢料變賣予廠商,該款項得標廠商得以現金方式繳納或由工程估驗款內扣抵,各項單價不得因決標金額所做比例調整而變動,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不列入標單暨發包契約總價,變賣項目及預估數量條列如後: 「瀝青混凝土刨除料變賣」,單價:575.38元/M3,預估數量:20.00M3,複價:11,507.60元。 預估變賣總價為:11,507.60元,惟發包後則由得標廠商依實做數量乘單價以結算總售價。 [物價指數調整]:不適用 [設計科承辦人]:河川管理科 陳資婷 電話(02)27208889轉2660 [投標及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各分項之履約期限及契約上限金額說明]: 1.各分項之預算金額即契約執行之上限金額為8,635,724元。 2.本機關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報單,通知廠商履約,通報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通報期間自決標日起至104年12月31日止或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3.各次通報單之履約期限以各通報單規定之履約期日為準。 [複數決標說明]:本採購案分為A、B、C共3項,並依序作為各次開標之決標順序,投標廠商可自行決定選擇參與一項或多項報價,惟限定同一廠商如標得一項後,其後之項目不決標予該廠商。各項之施工區域及預算如下列: A項-北區,預算金額8,635,724元。 B項-東區,預算金額8,635,724元。 C項-南區,預算金額8,635,724元。 [押標金額度說明]:廠商得依其所投標之項目分別或合併繳納押標金。其屬合併者,應為所報價項目應繳押標金之和。每1項之押標金為43萬元整,如報價3項,應繳納押標金為129萬元整;如採分項繳納,請註明分項名稱或代號,如未註明分項名稱或代號,且押標金總額不足致無法判別押標金所代表之分項,則依分項代號先後順序認定,後續不足額之分項視為無效報價。 [領標期限]:104/9/3—104/9/9/17:00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疑義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之截止期限]:104年9月4日 [本機關釋疑之期限]:104年9月8日 [電子領標網址]: 請參考說明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1.自送: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2.郵寄:台北郵政第49-5號信箱(限掛)(若採郵遞方式,請自行衡酌郵遞所需時間並自行於外封上註明時限,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3.電子投標網址: 請參考說明 / [本處政風室廉政檢舉管道]: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西南區)、台北郵局49-106號信箱、電話:(02)27202283、傳真:(02)27202276。 [其他資訊]本次開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本次招標文件並未變更,廠商得以前次之電子領標憑據參與人工投標【「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請自行修正】。 *本案依「採購法第93條之1第1項:機關辦理採購,得以電子化方式為之,其電子化資料並視同正式文件,得免另備書面文件。」不提供現場領標,廠商請上「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 (餘請詳閱本標案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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