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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2967781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6/3/7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西區營業處 採購案號 : 1170570007 採購名稱 : 105年配電室設備裝置、配電場鐵絲網圍籬及配電台構架裝拆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34297207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2,440,234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170570007 採購名稱 : 105年配電室設備裝置、配電場鐵絲網圍籬及配電台構架裝拆工程 採購類別 : 工程-能源開發類 採購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西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 242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35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張正仁 連絡人電話 : (02)29916611分機214 傳真號碼 : (02)29924710 更新公告日期 : 105年2月16日 原公告 : 前2版(105/2/15) 截止收件日期 : 105年2月26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5年3月1日 10: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3,000,0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陸拾伍萬元整
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04/01 E-MAIL : d1176001@taipower.com.tw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丙等綜合營造業(承攬造價限額含加值型營業稅)及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2.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須具承包高低壓電力管路工程業務或營業項目代碼為E599010之配管工程業者)及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3.業務項目與本工程性質相同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並持有相關證件(含核准其經營與本工程相同性質之組織規程影本) 以資證明者」。
4.納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之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發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暫停營業廠商復業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 附加說明 : *以上採購金額均含稅。
*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12,380,952元;預算金額(不含稅)12,380,952元。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之一領取本工程之招標文件:
一、欲採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 請參考說明 /下載領取。
二、欲採專人領購者,以無記名方式依規定先將書面圖說繳存至出售單位帳號之臺灣銀行公館分行帳戶,憑繳款證明在辦公時間向圖說出售單位換領書面圖說,經本公司收訖「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繳款證明」並核與規定相符後,開立統一發票、書面圖說給購買人。
三、廠商郵購書面圖說,請附「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繳款證明」、回郵郵票190元及大型回件信封向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35號總務組事務課辦理,惟限於郵局開辦國內快捷郵件區域內(非快捷郵件區域內,僅能以包裹方式郵寄圖說,其多餘之郵資,本公司將郵寄退還),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圖說費新台幣580元,採現場領標及郵購領標者請繳存至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第0040347-5811-117-4900065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寄送或專人送達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35號總務組文書課。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陸拾伍萬元整(票據收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配售電事業部台北西區營業處」,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05年04月01日止,並應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延長之)。
[異議申訴受理處]:本處政風組檢舉電話(02)29965807,傳真:(02)29924710,地址:新北市新莊區化成路135號
[其它]:
1.廠商如以現金或電匯方式繳納押標金或保證金請擇下列二帳戶之一交付款項:
1).收款銀行:臺灣銀行(銀行代碼:004)公館分行,收款帳號:9304-1170570007,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收款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營業部,收款帳號:8278-1170570007,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履約期限:
(1)乙式工程按「乙式配電工程交辦、竣工及初驗紀錄單」指定日期。(日曆天)
(2)甲式工程按「甲式配電工程交辦單」指定期限。(工作天)
3.[決標方式]: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決標原則,並以標單所報中文大寫之總價為準。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4.依據98.4.13電建字第09804063161號函,投標廠商得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聲明書」聲明。
5.「擇訂個別項目指數、中分類項目指數及物價總指數之漲跌幅門檻修訂為2.5%」,履約階段亦應逐月核算物調款。
6.投標廠商之標價超過預算時,按本公司96年10月17日電材字第09610064301號函示屬不合格標,「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7.本採購案不支付廠商預付款,詳「工程採購投標須知」第六條結算及付款辦法。
8.本契約工程採購投標須知所列之工程預計開工日為105年03月16日,但仍應配合前一年度契約交辦情形,由本公司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
9.保固保證金之繳納及發還改為分期辦理,於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補充規定附註三十一-12增訂保固保證金分期繳納及發還方式;工程採購投標須知第29條工程保固第1項第1款之規定,年度發包配電工程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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