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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3236188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7/6/22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
採購案號 : 1060308C0016
採購名稱 : 廢氣處理及其他設施整修更新統包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33029464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1060308C0016
採購名稱 : 廢氣處理及其他設施整修更新統包工程
採購類別 : 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3樓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蘇柏菁
連絡人電話 : (02)27208889分機1140
傳真號碼 : (02)27253923
更新公告日期 : 106年5月10日  原公告 : 前2版(106/5/8) 前3版(106/4/20) 前4版(106/4/17) 前5版(106/3/22) 
截止收件日期 : 106年5月17日 10:00
開標日期 : 106年5月17日 11: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657,100,0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0,000,000元整(押標金有效期限:106/09/14,抬頭詳投標須知第24點)
E-MAIL : poching@mail.taipei.gov.tw
廠商資格 :
1.符合下列E101011甲等綜合營造業或E10310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或E604010機械安裝業三項業別任一項,並搭配專業技師事務所(科別:環境工程)或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科別:環境工程)二項業別任一項。 2.同時具備以上組合業別資格之廠商仍得單獨投標。
附加說明 :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更正事項如下: 一、更正事項說明:公告附加說明之履約期限誤植,依契約更正為 (1)工程之設計應於決標日起90日內提送機關審查。 (2)工程之施工:應於決標日起150日內開工,並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50日內全案竣工。本工程訂有分段履約期限,請詳契約主文第7條。 二、前項勘誤非屬重大變更,得免延長等標期。 三、廠商疑義截止時間展延至106年5月11日,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5月1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四、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 請參考說明 /)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五、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06年5月8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5段53號;承辦人員:陳清賢;電話:02-22300800轉332)。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5月1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期者恕不受理),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5月1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履約期限: (1)工程之設計應於決標日起90日內提送機關審查。 (2)工程之施工:應於決標日起150日內開工,並應於機關通知日起630日內全案竣工。本工程訂有分段履約期限,請詳契約主文第7條。 ※預定決標日期:開標後90日。 ※本採購如廠商採共同投標方式,各成員應備之證明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第肆節規定。 ※本案經本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委員名單:依評選須知所載為:召集人蔡委員玲儀、章委員裕民、張委員木彬、鄭委員福田、駱委員尚廉、張委員添晉、單委員秋成、張委員錦裕、李委員達生、張委員振昌、林委員鎮洋、梁委員金龍、陳委員正守、顏委員伶珍、邱委員寬厚。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無變更招標文件,投標廠商仍可沿用前已電子領標下載之招標文件,惟請配合本次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自行修正已下載「投標封套」之「截止收件時間」與「開標時間」;或重新領標。 ※本案係第2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開標時得不受3家合格廠商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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