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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2718121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4/12/18 採購單位 :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B03A00456 採購名稱 : 淡水線空調通風系統設備保養維護工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33029464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6,40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B03A00456 採購名稱 : 淡水線空調通風系統設備保養維護工作 採購類別 : 採購-冷涷空調類 採購單位 :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 :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電機處環控廠 張恂禎 連絡人電話 : (02)25505600分機3999 傳真號碼 : (02)25118971 更新公告日期 : 103年11月18日 原公告 : 前2版(103/10/16) 前3版(103/10/8) 前4版(103/9/12) 截止收件日期 : 103年11月24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3年11月25日 11: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26,828,975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73,000元 E-MAIL : e01201@mail.trtc.com.tw 廠商資格 :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丙等(含以上)。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五)冷凍空調工程業者應檢附經濟部『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及『冷凍空調工業公會會員證』。 | 附加說明 :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3年11月19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2 高先生,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釋疑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看樣品。
(五)招標文件領取時間:本機關上班日上午9時至12時及下午2時至5時止。
(六)本案為一次投標分(三)段開標(第一段標:資格標,第(二)段標:規格標,第(三)段標:價格標)
(七)履約:
詳細地點:捷運淡水線(臺北車站至淡水站)沿線車站、隧道、動力變電站(TSS)、車站變電站(SSS)、轉乘停車場及販賣店等、行政大樓2、4、5、7、15樓辦公區、機房區及通訊設備相關機房、資訊處電腦機房。
詳細時程:
第1階段:淡水線,依機關第1階段開工通知函指定之日期開工,惟實際履約期限依機關通知開工日24個月以內完成。
第2階段:行政大樓,依機關第2階段開工通知函指定之日期開工,惟實際履約期限依機關通知開工日至第1階段完工日止。
(八)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設備數量亦屬捷運淡水線臺北車站至淡水車站之空調通風系統全部設備及行政大樓2、4、5、7樓辦公區、15樓機房區及通訊設備相關機房分離式冷氣、資訊處電腦機房空調系統設備及排煙設備,包含主冰水主機16台、輔助冰水主機8台、氣冷式冰水主機17台、新鮮空氣送風機124台、輔助新鮮空氣送風機8台…等(詳工作說明書附件五設備數量規格表)。
2增購辦法:
(1)延長契約期限:契約履約期限到期前,若機關辦理之接續契約無法銜接時,機關得 視需求於增購金額內至多延長契約3個月。
(2)長期增購:經機關依「履約評核辦法」,評定符合增購條件時,機關得於增購金額內辦理增購,每次延長契約12個月,至多於增購金額內辦理增購2次:
A、長期增購履約期間各項工作依據原契約單價、項目、週期及規定執行。
B、長期增購履約期間各項工作依據原契約單價、項目、週期及規定執行,數量則依機關實際需求訂定。
C、長期增購條件:
(a)依開工後第4~18個月平均評核結果作為辦理長期增購依據,平均達80分以上,機關得辦理增購12個月。
(b)第1次長期增購期內,持續評核並依增購期第2~8個月平均評核結果作為辦理第2次長期增購依據,平均達80分以上,機關得辦理第2次增購12個月。
(3)履約評核辦法及增購辦法評核之給分方式依附件八相關規定辦理。
3.各階段履約期程如下:
第1階段:淡水線:廠商應依機關第1階段開工通知函指定之日期正式開工日於24個月以內完成。
第2階段:行政大樓:廠商應依機關第2階段開工通知函指定之日期正式開工日起至第1階段完工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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