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021210-1 採購名稱 : 103至105年度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委託定點代收路邊停車費(含即時查詢補單之停車費)採購案 採購類別 : 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地址 :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薛小姐/交通局張小姐 連絡人電話 : (02)29603456分機5610 傳真號碼 : (02)29691661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3年5月21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3年5月28日 9:10 開標日期 : 103年5月28日 9:2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97,488,55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萬5,000元整
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3/09/24 E-MAIL : ah8254@ntpc.gov.tw 廠商資格 : 一、1.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便利商店業」、或得以經營代收繳納費用者,或;2.其他類別廠商之登記或設立文件列有前開內容者,但投標廠商屬公司、行號者,不在此限,或;3.廠商之登記或設立文件列有「銀行業」、或其他金融機構類別者、或「第一類電信事業者」、或「零售業」等字樣(即營業項目代碼為G901、H1、F2項下),或;4.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且
二、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
三、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且
四、投標廠商(切結將)在新北市及臺北市或其它縣、市設立自有或加盟代收場所者。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審查表」。 | 附加說明 : [第5次招標注意事項]
1.本案委託定點代收據點數,項目一為11,000處,項目二為9,600處。第4次招標結果項目一服務代收據點尚餘578處;項目二服務代收據點尚餘9,600處。
2.本案因無重大修正,故依原招標案號及方式續行招標,開標時間為103年5月28日上午09時20分(請詳修正後之投標須知)。
[履約期限補充說明]
廠商自103年1月1日零時起至105年12月31日24時止,為期3年期間提供代收服務。餘請詳契約書(稿)第7條規定。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停車營運科)張小姐,電話為(02)22852086分機786。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交通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交通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行購領部份: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室(地址: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電話:29603456#5658)繳交新臺幣15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
郵購部份:
1.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255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691661。
2.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24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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