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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3372945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8/1/25
採購單位 : 澎湖縣政府消防局
採購案號 : 107-001
採購名稱 : 107年度「119救災救護指揮派遣系統暨消防資訊系統相關軟硬體設備擴充、維護」委外資訊服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31275691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013,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107-001
採購名稱 : 107年度「119救災救護指揮派遣系統暨消防資訊系統相關軟硬體設備擴充、維護」委外資訊服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 : 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 : 澎湖縣政府消防局
機關地址 : 880澎湖縣馬公市四?路320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歐志煌
連絡人電話 : (06)9263346分機6631
傳真號碼 : (06)9271740
更新公告日期 : 106年12月20日  原公告 : 前2版(106/12/5) 
截止收件日期 : 106年12月27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6年12月28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058,0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萬元整。
E-MAIL : a119058@mail.phfd.gov.tw
廠商資格 :
一、投標廠商應檢附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須登記有電腦及其周邊設備製造、安裝、資訊軟體服務等相關項目】。 二、納稅證明文件(最近1期或前1期) 。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 四、押標金票據或憑證。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
附加說明 :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即日起至106年12月27日下午17時00分止(上班時間內),派專人或以郵寄方式逕向本局行政科歐志煌先生處領取招標之資料,郵寄者請註明欲投標之標的物名稱附限時掛號或快捷回郵信封,先行書妥收件人、地址、郵遞區號及聯絡電話,並請掌握郵寄之時效性。 [開標地點]:106年12月28日(星期四)上午10時00分假本局(澎湖縣馬公市四維路320號)2樓開標室辦理。 [決標方式]:訂有底價,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其他]: 1.107年度「119救災救護指揮派遣系統暨消防資訊系統相關軟硬體設備擴充 、維護」委外資訊服務採購案(詳如規格書)。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廠商應攜帶合法使用之印章及授權書)。 3.其餘未盡事宜詳本局招標文件,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本局行政科(聯絡人)歐 志煌,電話:06-9263346轉6631或9263215。 4.檢舉不法請利用以下電話及信箱:(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11010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2)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地址:23149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信箱號碼:23199新店郵政第60000號信箱。(3)法務部調查局澎湖縣調查站,電話:06-927-8888,地址:8805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信箱號碼:88099馬公郵政第60000號信箱。(4)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6-9268647傳真: 06-9270679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5)澎湖縣政府,電話:06-9271210,信箱號碼:澎湖郵政第66號信箱。(6)澎湖縣政府消防局:電話06-9260718,信箱號碼:澎湖郵政133號信箱。(7)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5.受理異議機關:澎湖縣政府消防局(馬公市四維路320號)電話:(06)9263215 6.受理調解或申訴之審議委員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 7.本案107年度採購預算尚未完成法定預算審查程序,應視本縣議會審查結果辦理,如預算遭全數刪除,則本採購案立即終止,預算遭刪減,改以刪減後之額度為上限,契約總價高於預算額度上限時,由雙方另行協議修正契約後辦理之。本採購於招標作業完成前先辦理「保留決標」,俟計畫經費審議通過並准予動支後,由機關通知辦理決標及簽約【決標日即為契約成立生效日(預算核准為決標生效之日)】,契約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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