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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3438386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8/5/29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採購案號 : 1070514E-1 採購名稱 : 桃園市南區青少年活動中心電源改善工程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30235433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90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070514E-1 採購名稱 : 桃園市南區青少年活動中心電源改善工程案 採購類別 : 工程-能源開發類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機關地址 :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鍾淑真 連絡人電話 : (03)3322101分機6319 傳真號碼 : (03)3347969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7年5月14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7年5月18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7年5月21日 14: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930,000 元 E-MAIL : 196018@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資格: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
(二)廠商應提供文件如下:(如為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1.一般投標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2)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
2.其他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廠商納稅之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物報表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4)標單文件(正本,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 附加說明 : 一、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1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二、如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期限為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
三、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業務單位:桃園市政府社會局兒童及少年福利科(03-3322101分機6319)鍾淑真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秘書室(03-3322101分機6419)或撥打0800080512查詢。
四、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本案業務單位辦理訂約手續。
五、本合約得標廠商請洽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印花稅,該局電話為(03)332-6181分機2473至2477。
六、廠商請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依通知期限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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