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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2578350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4/3/4 採購單位 :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採購案號 : H1030301 採購名稱 : 血液透析室醫療廢棄物再利用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9067802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04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H1030301 採購名稱 : 血液透析室醫療廢棄物再利用採購案 採購類別 : 工程-環保醫療類 採購單位 :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機關地址 : 330桃園縣桃園市中山路1492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黃美珍 連絡人電話 : (03)3699721分機4517 傳真號碼 : (03)3698920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3年2月7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3年2月18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3年2月19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2,160,0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100000
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3/03/18 E-MAIL : hmj@mail.tygh.gov.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二)廠商納稅證明(三)廠商信用證明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押標金憑證(如現金繳款收據可附於標封內或於開標時攜帶至現場)。
(六) 廠商法定資格能力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如為清除廠商則需提具以下文件
1.1有效期限內且具有廢棄物代碼C-05類清除許可證。
1.2 有效期限內具有廢棄物代碼C-0504與C-0508處理場之通案再利用核可函文或許可證(核發單位須為行政院衛生署或衛生福利部)
1.3上開再利用處理場進場同意書。
1.4上開再利用處理場承接本案後仍不會超過每月廢棄物代碼C-0504與C-0508法定最大許可再利用量之切結書。
2.投標廠商如為再利用廠商則需提具以下文件:
2.1有效期限內且具有廢棄物代碼C-05類清除許可證。
2.2有效期限內具有廢棄物代碼C-0504與C-0508之通案再利用核可函文或許可證(核發單位須為行政院衛生署或衛生福利部)。
2.3承接本案後仍不會超過每月廢棄物代碼C-0504與C-0508法定最大許可再利用量之切結書。 | 附加說明 : 1.本案規格聯絡人總務室胡先生;電話(03)3699721轉4507
2.(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三)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物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者)。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押標金憑證(如現金繳款收據可附於標封內或於開標時攜帶至現場)。
(六) 廠商法定資格能力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如為清除廠商則需提具以下文件
1.1有效期限內且具有廢棄物代碼C-05類清除許可證。
1.2 有效期限內具有廢棄物代碼C-0504與C-0508處理場之通案再利用核可函文或許可證(核發單位須為行政院衛生署或衛生福利部)
1.3上開再利用處理場進場同意書。
1.4上開再利用處理場承接本案後仍不會超過每月廢棄物代碼C-0504與C-0508法定最大許可再利用量之切結書。
2.投標廠商如為再利用廠商則需提具以下文件:
2.1有效期限內且具有廢棄物代碼C-05類清除許可證。
2.2有效期限內具有廢棄物代碼C-0504與C-0508之通案再利用核可函文或許可證(核發單位須為行政院衛生署或衛生福利部)。
2.3承接本案後仍不會超過每月廢棄物代碼C-0504與C-0508法定最大許可再利用量之切結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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