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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3451317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8/6/20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採購案號 : 1070515-2
採購名稱 : 新北市新莊新豐與板橋府中青年社會住宅招租作業及物業維管之委託服務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9061407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1070515-2
採購名稱 : 新北市新莊新豐與板橋府中青年社會住宅招租作業及物業維管之委託服務案
採購類別 : 租賃-設備或場地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地址 :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姜林小姐或城鄉局柯小姐
連絡人電話 : (02)29603456分機5602
傳真號碼 : (02)29691661
更新公告日期 : 107年4月30日  原公告 : 前2版(107/4/27) 
截止收件日期 : 107年5月15日 9:30
開標日期 : 107年5月15日 9:4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5,080,000 元
E-MAIL : AD9100@ms.ntpc.gov.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屬「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之公司)。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審查表」。
附加說明 :
[更正公告]不延長等標期 1.本次更正內容略以說明:投標須知壹、重要條款第3點(二)修正為:「(一)自決標日後,應依本機關指示日起進行招租申請受理作業。(二)新莊新豐青年社會住宅租賃委託管理服務自本機關指示日起24個月為止。(三)板橋府中青年社會住宅租賃委託管理服務自本機關指示日起24個月為止。(四)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及其(附件)。」,契約書第7條附件、邀標書第陸點履約期限之二及招標公告有關履約期限內容亦一併略為調整文字及分段,另投標須知之招標文件清單之邀標書頁數修正為8頁,本次修正內容請詳修正後招標文件及更正公告。 2.請原已領標廠商持收據聯派員至採購處售標室(電話:29603456分機5657、5658)領取修正文件,並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請參考說明 /)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3.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修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修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履約期限] (一)自決標日後,應依本機關指示日起進行招租申請受理作業。 (二)新莊新豐青年社會住宅租賃委託管理服務自本機關指示日起24個月為止。 (三)板橋府中青年社會住宅租賃委託管理服務自本機關指示日起24個月為止。 (四)餘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7條及其(附件)。 [異議受理單位]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招標文件其他領取方式及地點] (1)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385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691661。 (2)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37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洽辦機關聯絡人]洽辦機關名稱為[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地址為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1樓、聯絡人(或單位)為住宅發展科 柯小姐、電話為(02)89516767分機:630、傳真為(02)89516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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