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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4320093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22/4/1 採購單位 :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 採購案號 : IOT-111-H3C008 採購名稱 : 111年花蓮港港池靜穩及商港即時影像監測系統維護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8905597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0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IOT-111-H3C008 採購名稱 : 111年花蓮港港池靜穩及商港即時影像監測系統維護 採購類別 : 採購-儀器及實驗室設備類 採購單位 :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 機關地址 : 435臺中市梧棲區中橫十路2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蔡小姐 連絡人電話 : (04)26587161 傳真號碼 : (04)26564189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1年3月18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11年3月23日 17:00 開標日期 : 111年3月24日 14: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311,888 元 E-MAIL : thc@mail.ihmt.gov.tw 廠商資格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決標原則:第1次招標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開標後依2階段辦理;第1階段先就原住民廠商所投之標進行審標、決標,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審標,辦理比價或議價。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
1.凡具備合格證件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者。
2.原住民廠商請檢附:1.個人:請檢附戶籍資料2.獨資組織:請檢附負責人之戶籍謄本3.機購、法人或團體:請檢附主管機關證明(有效期為6個月)。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者: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勿再檢附。】
■2.廠商繳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非營業單位免提)
※廠商如屬公立大專院校者,需檢具由學校出具同意參加投標本案之文件正本,免附前1,2等二項證件。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完工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非營業單位免提)
其他:
1.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第三科陳先生,電話:(04)2658-7132。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者,視同放棄。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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