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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3322264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7/11/28
採購單位 : 新竹瓦斯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GL106-31-4A
採購名稱 : 用戶瓦斯裝置、新裝、改裝工程106年度(新豐、湖口、新埔、關西地區)(第二次)(施工費)乙式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8661754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7,026,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GL106-31-4A
採購名稱 : 用戶瓦斯裝置、新裝、改裝工程106年度(新豐、湖口、新埔、關西地區)(第二次)(施工費)乙式
採購類別 : 採購-水電類
採購單位 : 新竹瓦斯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 :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66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林珮芬
連絡人電話 : (03)5510263分機2301
傳真號碼 : (03)5541931
更新公告日期 : 106年11月13日  原公告 : 前2版(106/10/6) 
截止收件日期 : 106年11月22日 9:00
開標日期 : 106年11月22日 9: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7,440,795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7萬元整
E-MAIL : hchggm50@hchg.gov.tw
廠商資格 :
(一)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 1.無受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禁止之規定者。 2.投標廠商須為依法納稅之廠商。 3.領有公用天然氣導管承裝業甲級資格者。 4.加入當年度台灣區氣體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者。 (二)投標時應附之資格證明文件:詳如投標須知與投標須知補充說明。
附加說明 :
(一)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金融機構退票紀錄證明文件、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如廠商係具獨立之法人人格者(如公司),則其負責人之信用紀錄不適用該規定)。 (二)其他事項: 1.本案由本公司提供履約之施工材料,為確保本公司權益,得標廠商應於開工領料前須繳納財物保證金(材料預算金額30%),其相關規則請詳閱本案工程投標須知、投標須知補充說明及財物保證金規則。 2.本招標案依採購法第93條之1第1項辦理採購,僅提供電子領標,廠商請逕自「政府電子採購網」( 請參考說明 /)領標。 3.參與本機關投標廠商應注意「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等相關迴避及禁止規定,如廠商有涉及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9條規範-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或受其監督之機關為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該廠商應不得參與機關採購投標及承攬,違反廠商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5條規定處鍰,為維護投標廠商權益,應自行檢視有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適用對象並嚴格遵守。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5.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復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答復。 6.如對本案之工程部分有疑問或不明瞭之處,請洽承辦單位人員詢問(聯絡人:新湖站劉建良,聯絡電話:03-5908395)或向本機關需求單位要求釋疑。 7.依據印花稅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三款承攬契據:每件金額千分之一,由立約人或立據人貼印花稅票(得標廠商請至本縣稅捐稽徵局或竹東分處開立之印花稅繳款書繳納)。 8.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9.本案為第二次招標,請前次已領標廠商注意並請重新下載本案招標文件後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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