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11007 採購名稱 : 111年福興鄉清明法會供品採購 採購類別 : 採購-食物類 採購單位 : 彰化縣福興鄉公所 機關地址 : 506彰化縣福興鄉橋頭村彰鹿路7段495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張春貴 連絡人電話 : (04)7800379 傳真號碼 : (04)7707213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1年2月10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11年2月17日 9:30 開標日期 : 111年2月17日 10:1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400,000 元 E-MAIL : k001@mail.fusing.gov.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證明:
1.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其屬所得稅者,為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營業?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稅金者,請檢附申報書影本。
3. 依法免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金或免繳納自然人綜合所得稅證明者,請檢附核定通知書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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