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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2544898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3/12/26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採購案號 : 1021213B
採購名稱 : 新北市政府秘書處辦理103年度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文具用品(詳如附加說明)
決標廠商 : (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5,766,002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1021213B
採購名稱 : 新北市政府秘書處辦理103年度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文具用品(詳如附加說明)
採購類別 : 採購-辦公用品類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地址 :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薛小姐/秘書處張小姐
連絡人電話 : (02)29603456分機5610/2147
傳真號碼 : (02)29691661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2年12月17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2年12月18日 13:50
開標日期 : 102年12月18日 14: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5,825,606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萬元整 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3/03/07
E-MAIL : ah8254@ntpc.gov.tw
廠商資格 :
一、1.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文具製造業」、「文具批發業」、「書籍、文具零售業」或得以製造、販售文具之業務者,或;2.公司或行號。且 二、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 三、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附加說明 :
[12月17日更正公告] 1. 本次更正公告為修正補充說明一之內容(請詳修正後補充說明標註部分)。 2. 依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延長等標期至102年12月18日下午13:50分止(請詳修正後投標須知標註部分)。 3. 請原已領標廠商持收據聯派員至採購處售標室(電話:29603456轉5658)領取修正文件,並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請參考說明 )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4.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補充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補充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5.此更正公告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2條第2項之規定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3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064690號函,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退還或補正投標文件。 [補充說明] 因系統設計關係,本案之正確「標案名稱」應為「新北市政府秘書處辦理103年度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文具用品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履約期限補充說明] 本案共同供應契約有效期間自103年1月1日起至103年12月31日止。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秘書處(事務科)張小姐,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2147。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秘書處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秘書處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行購領部份: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室(地址: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電話:29603456#5658)繳交新臺幣10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 郵購部份: (1)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205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691661、29691665。 (2)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19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係為系統自動帶出且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疑義、異議事宜,仍請向投標須知所規定之單位提出。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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