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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2485106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3/8/29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採購案號 : 1088
採購名稱 : 臺北市102、103學年度身心障礙無法自行上下學特教學生交通車服務
決標廠商 : (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63,653,6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1088
採購名稱 : 臺北市102、103學年度身心障礙無法自行上下學特教學生交通車服務
採購類別 : 採購-交通工具類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西北區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官惠卿
連絡人電話 : (02)27256438分機6438
傳真號碼 : (02)27226464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2年10月29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2年11月5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2年11月5日 17: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72,323,200 元
E-MAIL : helenguan@mail.taipei.gov.tw
廠商資格 :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須符合依法合格登記有經濟部商業司編定「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之小客車租賃業(G101041) 2.領有政府核准經營小客車租賃業之汽車運輸業執照。 3.領有加入小客車租賃商業同業公會組織有效證照。 4.具有相當設備者,其情形:廠商名下擬投標之車輛為8或9人座小客車(行車執照登載為8人或9人座)或配置輪椅升降設備之8人或9人座車輛(設備規格之變更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3條第4項之規定辦理),且為2006年1月以後出廠;應附證明文件:車輛牌照登記書影本或汽車過戶登記書影本以及行車執照,輪椅設備車並應檢附經監理單位檢驗合之證明文件影本,投標車輛不得就不同分區重覆投標,前揭履約車輛尚無自有者,得以採購中或得標後承諾採購證明供查驗。 5.廠商納稅證明資料。
附加說明 :
本案原公告之招標文件內容語意未盡明確,故調整文字後重行上網,並增列招標附件清單與經費明細表。第三次公開招標,廠商須換購領標,惟得沿用原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1.本案依本市行政區畫分7區及不分區之輪椅設備車,其餘履約內容詳本案需求說明: (1)第1分區:北投區(含臺北市、新北市共同學區及安置特教重點學校學生之接送),約9輛。 (2)第2分區:中山區、士林區、大同區(含安置特教重點學校學生之接送),約12輛。(第4次公告需求數4輛) (3)第3分區:南港區、內湖區(含臺北市、新北市共同學區及安置特教重點學校學生之接送),約15輛。 (4)第4分區:文山區(含安置特教重點學校學生之接送),約10輛。 (5)第5分區:中正區、萬華區 (含安置特教重點學校學生之接送),約12輛。(第4次公告需求數7輛) (6)第6分區:松山區(含安置特教重點學校學生之接送),約11輛。 (7)第7分區:大安區、信義區(含安置特教重點學校學生之接送),約10輛。 (8)全區:輪椅設備車(含安置特教重點學校學生之接送),約17輛2.本案採單價決標。 3.本案各分區之履約保證金額度為新臺幣30萬元整,廠商依得標項次數(得標分區數)分別繳納。 4.本案免收保固保證金,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5.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期限前(即102年10月30日),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答復釋疑期限為截止投標日之前一日(即102年11月3日)。 6.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應於102年11月4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本局處理期限為自收受異議之次日起15日內。 7.預定決標日期:102年11月5日(預定決標日同開標日)。 8.電子領標網址: 請參考說明 / 9.本案履約期限:自決標次日起配合機關核定「臺北市102學年度學校行事簡曆」及「臺北市103學年度學校行事簡曆」之每學期上課日調整,以實際上課日為準。 補充說明後續擴充情形: 2.本案車輛需求數及行駛趟次並應視實際情況調整,其調整(增減數)不逾40%(未足1輛以1輛計)。 3.本案後續擴充金額總上限為新臺幣79,555,520元,計算式: 36,161,600[共八個項次1年之金額]*(1+0.4*3)[續約1年及每年增購4成]=79,55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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