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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2459164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3/6/27 採購單位 : 行政院衛生署桃園醫院 採購案號 : 14102-02 採購名稱 : 行政院衛生署所署醫院第14屆臨購藥品聯合招標 決標廠商 : (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6,728,499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4102-02 採購名稱 : 行政院衛生署所署醫院第14屆臨購藥品聯合招標 採購類別 : 採購-醫療用品類 採購單位 : 行政院衛生署桃園醫院 機關地址 : 330桃園縣桃園市中山路1492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莊旭仙 連絡人電話 : (03)3699721分機4509 傳真號碼 : (03)3698920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2年5月15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2年5月21日 12:00 開標日期 : 102年5月22日 9: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369,323,555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每項標價的5% E-MAIL : 未提供 廠商資格 : |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証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押標金
6、藥商許可執照。
7、專任藥師(生)執業執照。 | 附加說明 : | 規格證明文件
1、藥品許可證正反面影印本(許可證辦理展延者應附衛生署證明文件)(註明項次、請配合以螢光筆標明有效期間、成份含量、劑型、廠牌、包裝、單位)。
2、進口藥品,在台灣設有全權代理商經銷商者,須繳代理證或經銷證。
3、藥品代理商或藥品製造廠商授權之經銷商及西藥販賣業,原廠商授權至104年5月31日以後之交貨承諾書。
4、中央健保局有效核價證明(以招標公告截止日前為準,非健保給付品項者免附)。
5、以同等品參加投標者:須填寫同等品聲明書並檢附醫學中心最近3年內使用發票證明(有合約證明的發票1張,無合約證明的必需不同月份發票6張或第14屆該品項本署醫院使用發票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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