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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3360698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8/1/10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採購案號 : 1061012A
採購名稱 : 環狀線建設計畫(第一階段)秀朗橋站(Y8)、景平站(Y9)、板橋站(Y15) 土地開發評估及招商作業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8412550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1061012A
採購名稱 : 環狀線建設計畫(第一階段)秀朗橋站(Y8)、景平站(Y9)、板橋站(Y15) 土地開發評估及招商作業委託專業服務案
採購類別 : 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地址 :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李小姐/捷工局 黃小姐
連絡人電話 : (02)29603456分機5604
傳真號碼 : (02)29691661
更新公告日期 : 106年11月21日  原公告 : 前2版(106/11/3) 前3版(106/9/12) 
截止收件日期 : 106年12月5日 9:10
開標日期 : 106年12月5日 9:2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9,650,000 元
E-MAIL : ao5646@ms.ntpc.gov.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不動產估價師、地政士、建築師、都市計畫技師事務所,或;2.公司或行號,或;3.前2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不動產市場調查分析、土地開發規劃、效益評估、招商作業服務或相關業務者。) 且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且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審查表」。
附加說明 :
[106.11.21更正說明] 1.依據洽辦機關-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106年11月17日便簽辦理。 2.本次更正招標文件內容略以說明如下:(1)修正單價說明第3階段附註2;(2)新增106年11月15日招標說明會議紀錄;(3)詳如修正後之招標文件。 3. 本案係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符合招標期限標準第七條第二項之規定。 4.此更正公告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3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064690號函示,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請已投標擬申請撤回報價或更正投標文件之廠商,派員檢具「收執聯*」及領取人身分證明文件,至採購處售標室(電話:29603456分機5658)領取投標文件;未檢具者,不允領取。(*收執聯:(1)投標文件以專人送達採購處售標室者,為該售標室開立之「廠商投標文件收取憑單第三聯(廠商收執)」,或其他足以證明廠商已投標且採購處售標室或新北市政府秘書處總收文已收訖投標文件之相關文件之文件。(2)投標文件以郵遞方式送達者,為中華郵政公司收訖寄件人交寄之掛號郵件所開立之「執據」)。 5.請原已領標廠商持收據聯派員至採購處售標室(電話:29603456轉5658)領取修正文件,並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請參考說明 )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6.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更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更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 [第2次招標注意事項] 1.依據洽辦機關-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106年11月1日便簽辦理。 2.本案第1次招標結果為流標。 3.第2次招標文件修正內容:(1)投標須知壹、重要條款第13點、投標:新增招標說明會時間及地點;(2)邀標書柒、其他:新增招標說明會時間及地點,詳修正後之招標文件。 4.本案招標文件修正內容非屬重大改變,符合招標期限標準第8條第2項規定,故依原招標案號及方式續行招標、開標。 [招標說明會] 於106年11月15日星期三上午10時辦理招標說明會。 地點:新北市蘆洲區集賢路245號5樓(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第3會議室) ======================================================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土地開發科)黃小姐,電話為(02)2285-2086分機552。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結案報告驗收合格止,廠商應依契約規定期程繳交本案相關報告及辦理招商前置作業,履約期程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樣稿)第8條(附件)。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補充說明] 本案採購金額及標的分類「8674」(都市計劃及景觀建築服務 )適用臺星經貿夥伴協定,應開放新加坡廠商投標,且非條約協定國家皆未開放投標,考量新加坡廠商採郵政匯票或劃撥方式購標時,恐郵遞曠日費時及郵資不易計算,爰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第1項規定,僅提供電子領標及現場領標。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附記救濟程序]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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