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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2985428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6/4/8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採購案號 : 1050311-2
採購名稱 : 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工程範疇界定補充調查及第二階段環評工作委託服務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8412550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3,00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1050311-2
採購名稱 : 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工程範疇界定補充調查及第二階段環評工作委託服務
採購類別 : 工程-環保醫療類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地址 :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採購處彭至璿 / 新工處陳亦揚
連絡人電話 : (02)29603456分機5607
傳真號碼 : (02)29691661
更新公告日期 : 105年3月3日  原公告 : 前2版(105/2/5) 
截止收件日期 : 105年3月11日 9:30
開標日期 : 105年3月11日 9:4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44,800,000 元
E-MAIL : ah6556@ms.ntpc.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資格摘要] 一、1.環境工程技師事務所;或,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營業範圍包括環境工程技術服務者。且 二、投標廠商應屬自100年1月1日至標截止日期間,曾承攬或目前正在履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委託技術服務契約,單次勞務契約服務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000萬元。且 三、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 四、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審查表」。
附加說明 :
[0302修正] 投標須知,第1頁,四、採購環境介紹: 修正前:本計劃道路主要沿淡水河右岸紅樹林至竹圍路段,大致呈南北走向,路線北起臺2線/臺2乙線交會點附近(即登輝大道與中正東路交叉口),南迄臺2線/中央北路交會點(即臺北市大度路與中央北路交叉口),路長約5.4公里,其他詳邀標書。 修正後:本計劃道路主要沿淡水河右岸紅樹林至竹圍路段,大致呈南北走向,路線北起臺2線/臺2乙線交會點附近(即登輝大道與中正東路交叉口),南迄臺2線/中央北路交會點(即臺北市大度路與中央北路交叉口)東側,路長約5.4公里,其他詳邀標書。 投標須知,P.27 評選總表: 1. 刪除評選總表內之排序及標價等數字。 2. 備註第2點: 修正前:「入圍名次」係為評選委員會綜合考量廠商之「序位排序(名次)」及「廠商標價」後,擇整體表現最優之前3名。 修正後:「入圍名次」係為評選委員會綜合考量廠商之「序位排序(名次)」,擇整體表現最優之前3名。 邀標書/P.11 四、(五)6.: 修正前:若因政策變更,廠商依契約繼續履行反而不符公共利益者,本處得報經上級機關核准,終止或解除部分或解除全部契約,並補償廠商因此所受之損害,以契約價金總額之70%為限(含前已給付之部分)。 修正後:若因政策變更,廠商依契約繼續履行反而不符公共利益者,本處得報經上級機關核准,終止或解除部分或解除全部契約,並補償廠商因此所受之損害:第一部分採實作數量計價,第二部分以契約價金總額之70%為限(含前已給付之部分)。 契約書/P.4 第五條(一)(6): 修正前:若因政策變更,廠商依契約繼續履行反而不符公共利益者,本處得報經上級機關核准,終止或解除部分或解除全部契約,並補償廠商因此所受之損害,以契約價金總額之70%為限(含前已給付之部分)。 修正後:若因政策變更,廠商依契約繼續履行反而不符公共利益者,本處得報經上級機關核准,終止或解除部分或解除全部契約,並補償廠商因此所受之損害:第一部分採實作數量計價,第二部分以契約價金總額之70%為限(含前已給付之部分)。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陳先生,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7659。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行購領部份:上班時間內逕向本處售標室(地址: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電話:29603456#5658)繳交新臺幣23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履約期限] 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稿)第8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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