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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2931896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6/1/5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採購案號 : 1041127F 採購名稱 : 台1高架及新北環河快速道路旅行時間系統建置暨壅塞導引計畫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8412550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6,49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041127F 採購名稱 : 台1高架及新北環河快速道路旅行時間系統建置暨壅塞導引計畫 採購類別 : 採購-交通工具類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地址 :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4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採購處王小姐/交通局陳小姐 連絡人電話 : (02)29603456分機5611 傳真號碼 : (02)29691661 更新公告日期 : 104年11月23日 原公告 : 前2版(104/11/18)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12月2日 10:50 開標日期 : 104年12月2日 11: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6,853,0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30萬元
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02/14 E-MAIL : af9042@ms.ntpc.gov.tw 廠商資格 : 一、1.廠商屬交通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營業範圍包括交通技術服務者,且
二、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
三、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審查表」。 | 附加說明 : [更正公告---延標5日]
1.依新北市政府交通局104年11月19日便簽辦理。
2.本次修正內容:1.投標須知第26頁第1次招標資格文件審查表之投標廠商資格限定為「1.交通技師事務所;或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營業範圍包括交通技術服務者;或3.公司或行號」
配合本次修正,本採購案:
【截止投標時間延後至104年12月2日上午10時50分】
【開標時間延後至104年12月2日上午11時00分】
3.此更正公告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3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064690號函示,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請已投標擬申請撤回報價或更正投標文件之廠商,派員檢具「收執聯*」及領取人身分證明文件,至採購處售標室(電話:29603456分機5658)領取投標文件;未檢具者,不允領取。
*收執聯:
(1)投標文件以專人送達採購處售標室者,為該售標室開立之「廠商投標文件收取憑單第三聯(廠商收執)」,或其他足以證明廠商已投標且採購處售標室或新北市政府秘書處總收文已收訖投標文件之相關文件之文件。
(2)投標文件以郵遞方式送達者,為中華郵政公司收訖寄件人交寄之掛號郵件所開立之「執據」。
5.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請參考說明 )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6.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得於接獲本通知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交通管制工程科科)陳小姐,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6899。
[招標文件其他領取方式及地點]
1.劃撥:向郵局索取劃撥單填寫帳號:19485034、戶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劃撥金額:新臺幣385元、於通訊欄填寫本採購案名、案號後,辦理郵政劃撥、將劃撥收據註明採購案名之招標文件應寄達之地址及收件人員姓名後,傳真至(02)29691661。
2.以郵政匯票方式:向郵局購買新臺幣370元郵政匯票,以便條紙填寫採購案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郵寄至本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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