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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4127561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21/6/16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採購案號 : 1100428-1
採購名稱 : 110-113年度淡水河系污水下水道系統(收集系統)委託監督管理工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8368864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22,20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1100428-1
採購名稱 : 110-113年度淡水河系污水下水道系統(收集系統)委託監督管理工作
採購類別 : 工程-環保醫療類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地址 :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採購處陳先生/水利局邱先生
連絡人電話 : (02)29603456分機7664
傳真號碼 : (02)29530960
更新公告日期 : 110年4月27日  原公告 : 前2版(110/4/15) 前3版(110/4/13) 前4版(110/4/1) 
截止收件日期 : 110年5月5日 10:20
開標日期 : 110年5月5日 10:4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23,730,840 元
E-MAIL : aq0130@ntpc.gov.tw
廠商資格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公司或行號,或;2.前款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污水下水道系統(收集系統)委託監督管理工作或得以承辦相關業務者。且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加說明 :
[第3次更正公告] 1.依據採購案洽辦機關-新北市政府水利局110年4月23日便簽辦理。 2.本次更正:詳如第3次更正公告修正對照表。 3.此更正公告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截止投標時間延後至110年5月5日上午10時20分截止投標。 4.此更正公告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3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064690號函示,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請已投標擬申請撤回報價或更正投標文件之廠商,派員檢具「收執聯*」及領取人身分證明文件,至採購處售標室(電話:29603456分機5658)領取投標文件;未檢具者,不允領取。(*收執聯:(1)投標文件以專人送達採購處售標室者,為該售標室開立之「廠商投標文件收取憑單第三聯(廠商收執)」,或其他足以證明廠商已投標且採購處售標室或新北市政府秘書處總收文已收訖投標文件之相關文件之文件。(2)投標文件以郵遞方式送達者,為中華郵政公司收訖寄件人交寄之掛號郵件所開立之「執據」)。 5.請原已領標廠商持收據聯派員至採購處售標室(電話:29603456轉5658)領取修正文件, 並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請參考說明 )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6.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修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修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第2次更正公告] 1.依據採購案洽辦機關-新北市政府水利局110年4月13日便簽辦理。 2.本次更正:詳如修正對照表。 3.招標文件內容變更屬重大變更,截止投標時間延後至110年4月30日上午9時20分截止投標。 4.此更正公告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3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064690號函示,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請已投標擬申請撤回報價或更正投標文件之廠商,派員檢具「收執聯*」及領取人身分證明文件,至採購處售標室(電話:29603456分機5658)領取投標文件;未檢具者,不允領取。(*收執聯:(1)投標文件以專人送達採購處售標室者,為該售標室開立之「廠商投標文件收取憑單第三聯(廠商收執)」,或其他足以證明廠商已投標且採購處售標室或新北市政府秘書處總收文已收訖投標文件之相關文件之文件。(2)投標文件以郵遞方式送達者,為中華郵政公司收訖寄件人交寄之掛號郵件所開立之「執據」)。 5.請原已領標廠商持收據聯派員至採購處售標室(電話:29603456轉5658)領取修正文件, 並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請參考說明 )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6.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修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修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第1次更正公告] 1.依據採購案洽辦機關-新北市政府水利局110年4月9日便簽辦理。 2.本次更正:詳如修正對照表。 3.招標文件內容變更非屬重大變更,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者,得免延長等標期,爰等標期維持原期限至110年4月28日上午9時20分截止投標。 4.本次更正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不會影響廠商投標文件內容,不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 5.請原已領標廠商持收據聯派員至採購處售標室(電話:29603456轉5658)領取修正文件, 並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請參考說明 )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6.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修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修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本案採購金額及標的分類「9401」(污水處理服務)適用臺星經貿夥伴協定,應開放新加坡廠商投標,且非條約協定國家皆未開放投標,考量外國廠商採郵政匯票或劃撥方式購標時,恐郵遞曠日費時及郵資不易計算,僅提供電子領標及現場領標。 [履約期限附加說明] 旨揭契約服務工作履約期限自機關書面通知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履約各分段進度詳契約作業說明之權責分工表(詳本案作業說明)。 [洽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邱先生,電話為(02)8923-2300分機3213。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東側)採購處售標室(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異議受理單位] 本公告「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欄位因有字數限制,有關本採購案異議受理單位之補充說明如下: 本採購案係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洽請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代辦之採購案件,依採購法第75條,受理廠商異議方式如下: 1.廠商如認為本案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 者,得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提出異議。 2.廠商倘認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或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對於本 採購案所作之處置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請逕向該處置機關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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