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03011700S 採購名稱 : 南投縣立名間國民中學102學年度七年級校外教學活動 採購類別 : 工程-活動及觀光遊憩類 採購單位 : 南投縣立名間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 551南投縣名間鄉中山村彰南路237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林紹湖 連絡人電話 : (049)2732046分機16 傳真號碼 : (049)2732360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3年1月29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3年2月14日 10:00 開標日期 : 103年2月14日 11:00 E-MAIL : shaohu@webmail.ntct.edu.tw 廠商資格 : 附加說明 : 校外教學承辦廠商應注意事項
1.時間:103年3月5日(三)
2.行程:7:45名間國中集合出發→欣賞國道之美→九族文化村(結合國一課程參觀原住民文化暨體驗日月潭纜車)→17:00到達名間國中。
3.預定金額:每人約750元(含車資+門票+日月潭纜車+200萬旅責險及20萬醫療險+一班
一領隊) ,採最有利標。
4.共計5部車,隨行領隊共7人(每班一位)。
5.活動預估人數:學生—一年1班至一年7班,共170人。老師:導師7人、行政3人,共10人,參加人數為200人以內。
6. 參加學生因不可抗力之因素不克參加,請於三天前告知校方,否則不退費。
7.製作活動手冊(含活動行程表、活動配合事項、工作人員一覽表、活動景點簡介、活
動學習單、活動手札。)規劃雨天備案。
8.製作雙方活動契約書五份。
9.承擔學生活動的事故防範以及過失責任。
10.務必事先確實掌握交通車輛各項保險、檢驗、證明文件,符合校方要求以利行前檢查,
順利出發(車齡出廠5年內、司機需具有效大客車合法登記在案檢驗有效期限內之車
輛執照及行車五年以上經驗),若違規應扣違約金每輛新台幣壹萬元整。
11.廠商提供車輛應為四十三座以內之車輛,附設空調、麥克風、錄放影機及卡拉OK設
備(注意播映影像不得為血腥、煽情畫面),若違規定應扣違約金每輛壹萬元整。
12.廠商提供調派之車輛應為依法投保旅遊、乘客、意外各項保險,且出發前應對車輛作
適當之保養,尤應注意「制動系統」、「轉向系統」、「輪胎氣壓」、「安全設備」(如:
安全門、滅火器、油、水電等)及燈光、雨刷之檢查。
13.廠商調派車輛行車執照、駕駛員執照(正本)及車輛投保各項保險之保單正本,應於
簽約時送達本校查核後影本存查,以上均應在有效期限內之文件。
14.廠商需規劃車輛行進中緊急事故疏散計畫。
15.本案為教育活動,駕駛員不得在車上抽煙、喝酒、罵髒話,違者、每壹事件罰 款新台
幣壹萬元整。
16.旅行途中如遇車輛故障或其他事故,在壹小時內無法修復時,廠商應於下一個壹小時
內另行雇同等級且車況良好之營業大客車,繼續原排定行程。因而產生之損失或費用
由乙方負責,並扣違約金每輛車新台幣壹萬元整。
17.出發當天,並應提供上述行車執照、駕駛執照正本,以便檢驗。未經本校之同意,不
得任意更換駕駛員及車輛,若違規定應扣違約金每輛新台幣壹萬元整。
18.廠商之車輛於道路行駛中,應依排定順序前進,不得有任意超車、超速、停車及其他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及高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定之情事。
19.調派之大客車上應準備急救箱。偶遇(突)發事件時,廠商應派專人、專車會同本校
處理。
20.所有車輛均屬於同一家公司所有,如廠商提供有困難時得與校方協調,但最多以兩家
為限。
21.備領合格執照(CPR)之救護人員隨團活動。
22.應規劃急救醫療路線,以應急救時送醫時效。
23.每班派一領有執照之輔導員,其素質應挑選。契約上明定輔導員不得更換混充,亦不
得未經校方同意於活動中途更換之,以避免輔導員能力參差不齊之詬病。
24.班級輔導員不得於活動後和本校學生有任何私下聯絡,或留下聯繫方式,以免衍生問
題。
25.輔導員於活動進行中,應注意活動之教育性及身教、言教之功能。
26.遊覽車需於出發前三十分鐘到校集合完畢,並配合辦理行前安全檢查。
27.雙方簽訂契約時,以上注意事項為契約之一部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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