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071205 採購名稱 : 義興國小智慧學習教室設備採購第二期 採購類別 : 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 : 桃園市平鎮區義興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 324桃園市平鎮區義興街55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鄭秀儀 連絡人電話 : (03)4913700分機510 傳真號碼 : (03)4913748 更新公告日期 : 107年12月6日 原公告 : 前2版(107/11/26) 截止收件日期 : 107年12月11日 12:00 開標日期 : 107年12月12日 9: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2,998,0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壹拾萬元整 E-MAIL : yhesd1d1@yahoo.com 廠商資格 : | 營業項目登記有下列之一項(含)以上或與本案有關者:
1.F118010 資訊軟體批發業
2.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 器設備批發業
3.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4.F113020 電器批發業
5.F113030 精密儀器批 發業
6.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 備製造業
7.CC01030 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 業
8.E605010 電腦設備安裝業
9.F21303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 設備零售業
10.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 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 附加說明 : |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合 法證明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 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 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 納稅之證明
(1)規定納稅證明為 營業稅繳稅證明者,投標廠商需提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2)投標廠商無法提出最近1 期證明時,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替。
(3)對於新設立且未屆第1 期營業稅繳納期限之廠商,投標時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 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替。
3.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於 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1 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 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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