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052061287 採購名稱 : 新北市中和區105年中和土地公文化祭-來中和 迎元寶 採購類別 : 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 : 新北市中和區公所 機關地址 : 235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634-2號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人文課-莊欣娟或秘書室-林素琴 連絡人電話 : (02)22482688分機312或124 傳真號碼 : (02)22459616 更新公告日期 : 105年5月27日 原公告 : 前2版(105/5/16) 截止收件日期 : 105年6月2日 12:00 開標日期 : 105年6月2日 14: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210,000 元 E-MAIL : ab7085@ms.ntpc.gov.tw 廠商資格 : 1.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其項目列有「一般廣告服務業」、「藝文服務業」、「會議及展覽服務業」或「演藝活動業」或 得以承辦關於活動之業務者,或;2.公司或行號,且;3.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廠商應繳證件詳「廠商資格及文件審查表」。 | 附加說明 : 1.本採購案收取履約保證金為新臺幣12萬元正。
2.本採購案係以「固定價格」決標,上開之固定價格額度(以下簡稱標價)為121萬元正,惟廠商「應提出」標價之「組成內容」。
3.廠商需辦理簡報。評選(簡報)日期另行通知,評選地點(暫訂)於「本所2樓招標中心」。
4.評選項目、評審標準詳如委員評選表。
5.參選廠商家數未達3(含)家時,簡報時間為〔12〕分鐘,答詢時間以〔10〕分鐘為原則;4(含)家以上,簡報時間為〔10〕分鐘,答詢時間以〔10〕分鐘為原則。簡報及答詢計時於倒數3分鐘時,按鈴一短聲;時間到時按鈴一長聲,廠商應立即停止簡報。
6.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如因政策變更,廠商依契約繼續履行反而不符公共利益者,機關得報經上級機關核准,終止或解除部分或全部契約,並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
7.經費為補助款,俟款入庫後支應。
8.業務承辦人員:人文課-莊欣娟,電話2248-2688分機312。
9.詳如本採購契約書(樣稿)、投標須知及邀標書。
10.本所政風室電話(02)22489456、傳真號碼(02)22484977、中和郵政1-229號信箱。
11.餘詳新北市機關一般採購公開招標投標須知。
12.其餘未定事項悉依政府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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