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BN CC # : 3078007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6/9/26 採購單位 : 澎湖縣政府 採購案號 : SV-10511 採購名稱 : 行政資訊設備效能改善暨提升-公文整合系統資料庫/檔案伺服器主機汰換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2265068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70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SV-10511 採購名稱 : 行政資訊設備效能改善暨提升-公文整合系統資料庫/檔案伺服器主機汰換案 採購類別 : 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 : 澎湖縣政府 機關地址 :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林文豪 連絡人電話 : (06)9274400分機712 傳真號碼 : (06)9279134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5年9月8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5年9月13日 10:00 開標日期 : 105年9月13日 10: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710,0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35500 E-MAIL : fa46870@mail.penghu.gov.tw 廠商資格 : (一)投標廠商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投標廠商應為合法登記設計且依法納稅得提供本專業服務之工商行號(指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
2.營業項目至少應包括經濟部商業司所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表為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I30102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之一或與本採購標得有關之營業項目者。
3.如投標廠商所營事業項目係於代碼化實施前,以文字敘述方式登記者或舊版代碼,請廠商自行提示登記業務內容與資格規定營業項目之相關性,製成對照表,並置於證件封內,機關將依行政院工程會89.03.17(89)工程企字第89007116號函之規定認定。
(二)投標商應提送之相關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或主管機關立案證明)等文件影本,以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等文件提出者,需另檢附相關營業項目資料。
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廠商信用證明文件: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等。 | 附加說明 : (一)廠商所投標單報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二)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10日內按照機關所規定之格式所需文件,由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攜帶印鑑來機關簽訂契約。
(三)得標廠商於決標後有下下列情形之一者,廚廁銷其得標權外,機關得依序洽其他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未得標廠商後議價後決標,或重行辦理招標。
1.未於指定時間內來機關辦理證件正本核對手續者。
2.核對證件正本時,正本不符規定或影本與正本不符者。但於投標後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變更內容或延長有效期限者,不再此限。
(四)在截標日前,本案招標文件若有補充說明或更動,將刊登於政府採購資訊網,投標廠商需自行查閱。
(五)本投標須知為契約之一部份。得標廠商依本契約條款之內容與本府簽訂契約。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