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120327-3 採購名稱 : 桃園市政府市政大樓全數位電子式交換機分機迴路擴充暨設備更新 採購類別 : 採購-通信設備類 採購單位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地址 :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呂育姍小姐 連絡人電話 : (03)3322101#5490 傳真號碼 : (03)3321833 更新公告日期 : 112年5月17日 原公告 : 前2版(112/5/3) 截止收件日期 : 112年5月23日 9:00 開標日期 : 112年5月23日 11: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950,000 元 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 7 萬元整。(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秘書處) E-MAIL : 10036285@mail.tycg.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基本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營業代碼須含E701010電信工程業,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二) 應附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E701010電信工程業 (該特定營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正本)。
6.服務建議書。
7.電子領標憑據。 | 附加說明 : 【注意事項】: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履約地點】:桃園市桃園區
【後續擴充補充說明】:
(一)擴充期間及金額:若廠商履約情形良好,配合洽辦機關業務需求,擴充期間自決標日次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擴充上限金額為本案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加計30萬元。
(二)擴充項目:
1.倘屬新增項目者,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及第7款等規定,採議價方式辦理。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依工程會94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秘書處行政園區管理科(03-3322101分機5490)呂育姍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秘書處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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