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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4677384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23/11/17 採購單位 : 花蓮縣政府 採購案號 : SC112101101 採購名稱 : 林榮國小網球場整建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6795124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65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SC112101101 採購名稱 : 林榮國小網球場整建工程 採購類別 : 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 : 花蓮縣政府 機關地址 : 975花蓮縣鳳林鎮林榮里永安街2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譚代文 連絡人電話 : (03)8771024#12 傳真號碼 : (03)8772226 更新公告日期 : 112年10月31日 原公告 : 前2版(112/10/25) 前3版(112/10/12) 截止收件日期 : 112年11月7日 9:00 開標日期 : 112年11月7日 14: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652,348 元 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80,000元整,不足者視為不合格標。 E-MAIL : q8771024@yahoo.com.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本縣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E102011)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或球場跑道樹脂材料鋪設工程業(EZ11010)或得以承攬關於人工跑道、舖面工程之行業。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各該業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影印本、納稅證明及文件影印本、公會會員證影印本、押標金票據或繳納憑據、切結書1、投標廠商聲明書、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最近5年內(指107年9月起迄今)曾承攬相關案件之證明)。 | 附加說明 : 本府為維持開標現場秩序,投標廠商負責人或代理人於參加開標、比減價、決標時,應出示附照片之身分證件及授權書,每一投標廠商參加人數上限為2人,非本案投標廠商不得進入開標室。
一、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 請參考說明 )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二、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府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如未繳交者,本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廠商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府於開標當日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三、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四、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時,應予廢標。
五、廠商負責人或代理人於參加開標、減價時,應依下列規定出示身分證件及授權書,未攜帶者不得進入開標室:
(一)、投標廠商若由負責人攜帶廠商印章及負責人印章親至開標地點,應出示身分證件,免填授權書。
(二)、投標廠商若委由代理人出席開標,請攜帶填寫完整之授權書及授權投標專用章。
(三)、投標廠商之代理人若未攜帶授權書,本府得提供空白授權書供填寫用印完整後始得進入開標室。
六、本府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04月29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號令,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府依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一百零二條第三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該廠商之履約能力已有疑義,為避免該廠商利用此空窗期繼續參與本府之採購,爰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四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認定,本府於招標文件明定該廠商不具備履約能力之基本資格,不得參與本府之採購。
七、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如因故停止辦公,本府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辦理,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日亦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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