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swjh107002 採購名稱 : 「桃園市立新屋高級中等學校新建校舍工程」公共藝術設置委託專業服務案 採購類別 : 工程-委外服務類 採購單位 : 桃園市立新屋高級中等學校 機關地址 : 327桃園市新屋區中興路111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陳麗玉 連絡人電話 : (03)4772029分機510 傳真號碼 : (03)4775380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7年1月17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7年1月29日 9:00 開標日期 : 107年1月29日 9: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500,000 元 E-MAIL : t905@swjh.tyc.edu.tw 廠商資格 : (一)投標廠商資格:
1.須經政核准設立,與本案招標標的有關並有履約能力者。
2.無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
(二)相關文件:
(1)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需有I105010藝術品諮詢顧問業或J601010藝文服務業者,營利事業登記證於98年4月13日起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之用,請勿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作為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組織依公司法辦理公司登記,請檢附公司登記證明;獨資、合夥之商業依商業登記法辦理商業登記,請檢附商業登記證明;亦可透過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商業登記資料,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文件。
(3)以上證明文件均為影本。
(三)服務建議書《8份》。 | 附加說明 :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以上證明文件均為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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