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0501 採購名稱 : 105年校園安全監視系統採購 採購類別 : 採購-儀器及實驗室設備類 採購單位 : 彰化縣埤頭鄉豐崙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 523彰化縣埤頭鄉豐崙村校前路50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蘇金達 連絡人電話 : (04)8922136 傳真號碼 : (04)8922505 更新公告日期 : 105年6月24日 原公告 : 前2版(105/6/20) 截止收件日期 : 105年6月30日 13:30 開標日期 : 105年6月30日 14: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60,000 元 E-MAIL : chingta9@yahoo.com.tw 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依法令從事電信工程業、電信器材批發或零售業、電器承裝業、 電器安裝業、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或其他與本案標的相關者應檢附下列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証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明。 | 附加說明 : (一)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議價)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議價)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或非負責人本人出席,且未攜帶授權書者無法於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截止投標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收件、開標時間代之。
(三)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投標文件。
(四)本採購流廢標以後之招標,其招標文件未經改變者,原領標廠商得以原領標文件投標。
(五)廠商應繳納之印花稅應在立約機關所在地以總繳方式繳納,簽約時應檢附並填妥「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開立申請書」。
(六)本案經費來源為上級補助款支應,需俟該補助款款撥入後方得付款。
(七)本採購依採購法第三十三條第三項及施行細則第六十條:
(1).允許廠商於開標前補正非契約必要之點之文件:1.會員證2.聲明書3.納稅證明4.登記或設立證明5.押標金6.電子憑據磁片或光碟7.電子試算表電子檔磁片或光碟8. 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開立申請書9.本項第二款允許更正事項。
(2).允許廠商於開標時或簽約前允許更正與標價無關之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確、不一致或明顯打字或書寫錯誤或漏填之處:1.聲明書、標單已用印,惟廠商名稱及負責人姓名及日期填寫錯誤或未載明2.分段開標各標封已填廠商名稱及地址,惟未載明負責人姓名、電話、營利事業統一編碼3.聲明書允許廠商澄清項目。
(3).除前兩款所列款目外,其餘文件及填註之內容則不允許予補正及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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