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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3342605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7/12/22 採購單位 : 花蓮縣政府 採購案號 : EC106111501 採購名稱 : 花蓮縣縣管河川、防汛道路、區域與中小排水搶險(修)工程(開口契約)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4857497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75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EC106111501 採購名稱 : 花蓮縣縣管河川、防汛道路、區域與中小排水搶險(修)工程(開口契約) 採購類別 : 工程-水資源類 採購單位 : 花蓮縣政府 機關地址 :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水利科 劉啟宇 連絡人電話 : (03)8224127 傳真號碼 : (03)8230643 更新公告日期 : 106年11月30日 原公告 : 前2版(106/11/16) 截止收件日期 : 106年12月5日 9:00 開標日期 : 106年12月5日 10: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5,000,0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250,000元整 E-MAIL : ytrewqas1@hl.gov.tw 廠商資格 : 一、本縣或毗鄰縣市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詳如證件審查表。 | 附加說明 : 一、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 請參考說明 )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二、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府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如未繳交者,本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廠商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府於開標當日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三、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四、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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