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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3247795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7/7/12
採購單位 : 國立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採購案號 : 106-24
採購名稱 : 本校職務宿舍及學生第三宿舍等地上物拆除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4857497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585,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106-24
採購名稱 : 本校職務宿舍及學生第三宿舍等地上物拆除工程
採購類別 : 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 : 國立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機關地址 :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27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邱俊榮
連絡人電話 : (03)8226108分機602
傳真號碼 : (03)8236597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6年6月28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6年7月11日 10:00
開標日期 : 106年7月11日 10: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877,738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5萬6000元
E-MAIL : 510125@msa.hlis.hlc.edu.tw
廠商資格 :
(1)丙等(含)綜合營造業以上,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情形者;應附證件為該業登記證(含公會會員證)或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 土木包工業: 1.土木包工業公會會員證。 2.土木包工業登記證。土木包工業以本縣登記或符合營造業法第11條規定越區營業者為限。
附加說明 :
(一)標價以標單上中文大寫總價為憑(包含一切稅捐),並以所列總價決標,經開標後以符合投標須知規定並在核定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如最低標價(報價)超過底價時,本校得與最低標價之廠商議減價格,但優先減價以一次為限。並以書面數字表明之;如仍超過底價時,得當場由有效標之投標廠商填單比減價3次,其標價降至核定底價以內時,應即宣布決標;如經比價後其最低標價仍超過核定底價百分之八時,應即宣布流標,另訂期招標;如最低價超過核定底價未達百分之八時,機關得為應緊急或其他需要得斟酌實際情形於各標中取其最低之標價,當場予以保留,經原底價核定人或其授權人員核准;如不予決標,即通知該投標廠商並無息發還押標金,投標廠商不得異議。若廠商之總標價低於底價之百分之八十時(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七十九條),視為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之虞,得不做為決標對象。如不做為決標對象時,即以次低標廠商為最低標廠商,但如不逕行否定其為決標對象時,本校應通知廠商受通知起五日內提出說明,該說明經本校認為合理時,仍得以其為得標對象。如廠商不說明或該說明經本校認為不合理時,仍以次低標廠商為最低廠商。 (二)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開標時未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三)前款保留標期限為自開標之日起三十日內,如逾越保留期限始通知保留廠商承辦者,保留廠商得予拒絕並無息退還。 (四)合於規定之最低價格如有二家以上之標價相同者,得要求進行競價,若比減價次數依減價程序已達三次者得當場抽籤決定之, 投標廠商不得異議。(政府採購施行細則第六十二條) (五)安全圍籬於拆除工程驗收後保固1年;安全圍籬起迄點及洗車設備依機關指定位置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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