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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2964309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6/2/26 採購單位 : 法務部廉政署 採購案號 : AAC1053003 採購名稱 : 「廉政制度沿革—長官採訪及拍攝紀錄短片」勞務採購案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4717659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80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AAC1053003 採購名稱 : 「廉政制度沿革—長官採訪及拍攝紀錄短片」勞務採購案 採購類別 : 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 : 法務部廉政署 機關地址 : 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關亭葭 連絡人電話 : (02)26309586分機2223 傳真號碼 : (02)26318571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5年1月28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5年2月1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5年2月2日 9: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850,000 元 E-MAIL : aac220302@mail.moj.gov.tw 廠商資格 :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領有得提供本採購標的內容相關之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者(具有承辦本案能力之相關傳播媒體或攝影等相關立案之公司、法人或行號);投標廠商需具有影音作品經驗,提企劃案時請提供影音作品。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及其他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勿再提供)。
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信用證明文件(影本或正本):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投標標單(即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第二頁,正本)。
6、投標標價清單(正本)。
7、企劃書一式10份及成品光碟7份。 | 附加說明 : 一、招標方式:依採購法第49條規定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本案業經本署署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二、本案評審小組將就資格審查合格廠商之企劃書進行審查(廠商須至本署進行簡報);評審結果當日不宣佈,俟本案評審結果經簽報本署署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後,由本署另行通知廠商。
三、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05年10月31日止。配合本署廉政展示中心完工期程,廠商應於105年4月11日前,繳交第一階段完成品。
1、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日之次日5日內提供拍攝作業模式、時程表、採訪方式、表現手法等執行本案之規劃,經本署同意後辦理。
2、第一階段:
(1)為配合本署廉政展示中心完工期程,擬於105年4月11日前完成拍攝、剪輯、後製字幕5位長官之訪談短片以及20秒以內之片頭短片(此部分稱「第一階段完成品」)。第一階段完成品應提前於105年3月24日前提交影片初稿(得暫不上字幕)送本署審查,並應配合本署要求作修正、剪輯或重拍,廠商不得異議。
(2)本署通知審查通過後,「第一階段完成品」需於105年4月11日前提交;逾期按日計違約金,每日依契約價金總額千分之一計算,計算至提交第一階段完成品為止。
(3)「第一階段完成品」遲至105年4月18日尚未提交完成品時,除持續按日計算違約金外,另扣契約總價金10%為懲罰性違約金。
(4)以上如因可歸責於本署或遇有天災、地變、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等不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導致未訪談5位長官或無法如期繳交「第一階段完成品」;廠商請求本署同意後,得免除因該事由而產生之遲延違約金罰款。
(5)第一階段完成品經本署審查通過後,撥付契約價金總額50%;如第一階段未訪談至5位長官,依比例給付已完成部分。
3、第二階段:
(1)完成採訪10位長官之口述影片製作,第二階段完成品亦需事先將影片初稿送本署審查,經本署同意後完成中英文字幕。
(2)本案履約期限至105年10月31日止,遲至105年10月17日,本署尚未邀滿10位長官時,依本案實際執行採訪長官數量按比例給付契約價金。
四、有關採購規格及履約事宜之相關疑問,請電洽(02)25675586分機2043張小姐。
五、有關發包開標事宜之相關疑問,請電洽(02)2630-9586分機2223關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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