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06-30 採購名稱 : 美術與電化教室空間暨周邊環境再造統包工程 採購類別 : 工程-住宅及裝潢類 採購單位 : 國立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機關地址 :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27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邱俊榮 連絡人電話 : (03)8226108分機602 傳真號碼 : (03)8236597 更新公告日期 : 107年1月25日 原公告 : 前2版(107/1/16) 前3版(107/1/2) 截止收件日期 : 107年1月30日 10:00 開標日期 : 107年1月30日 10: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125,0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萬3000元 E-MAIL : 510125@msa.hlis.hlc.edu.tw 廠商資格 : 一、建築師事務所:1.建築師開業證書。 2.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二、專業技師事務所:(技師科別:土木技師、都市計畫技師)
1.技師執業執照。 2.技師公會會員證。
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科別:土木技師、都市計畫技師)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2.工程技術顧問同業公會會員證。3.技師執業執照(所載執業機構應為投標廠商)。
四、綜合營造業:(丙級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1.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2.營造業登記證。
五、專業營造業:1.專業營造業或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2.營造業登記證。
六、土木包工業:1.土木包工業公會會員證。2.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土木包工業以本市登記或符合營造業法第11條規定越區營業者為限。
七、公司組織:經政府核准登記在案,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
1.公會會員證(無則免付)。
2.商業登記證明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八、其他廠商:景觀、室內設計業(營業代碼:I503)
餘詳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 | 附加說明 : (一)本案採統包方式辦理,由設計廠商擔任統包商,並對機關負履行契約之全部責任,統包商自覓施工廠商。本案第1次招標時,投標廠商以符合法定合格家數(3家)方得開標,不滿3家時,得當場宣布流標並另行招標,第2次招標或以上時將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縮短等標期,且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二)本採購招標公告領標及投標截止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領標及投標時間者,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如開標當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者,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三)招標文件領取及付款方式:本案依據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及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 請參考說明 )付費下載,相關事宜可洽詢中華電信各營業窗口或撥服務電話0800-080-412。
(四)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府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如未繳交者,本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廠商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府於開標當日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五)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六)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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