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案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皆為新臺幣695萬元。
2.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且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參與,另不得供應大陸地區標的及服務團隊成員亦不得為陸籍人士。
3.本案採準用最有利標經公開客觀評選為最優勝廠商者,取得優先議價權,開標日期係先行審查招標文件所訂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後續評選日期及地點將另行通知資格審查合格廠商。
4.投標時請檢附總標單及投標標價清單,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並於服務建議書詳列報價內容。
5.服務建議書內容請依照評選項目順序、需求撰寫。「成本分析」項目請依投標清單格式撰寫,欲進一步作細項分析者,請另外製表或文字說明。
6.本案限電子領標無現場領標,投標時請檢附本次招標之電子領標憑證,並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含服務建議書)置於一標封內密封後寄(送)達,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外標封(投標封套)應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統一編號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案名稱。
7.機關對招標文件內容有所更正、不予開標決標、延期開標、取消採購之情形者,將登載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應於原訂投標截止期限前自行至該網址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8.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細審慎研閱本機關所發售之全部招標文件,俾利明瞭本工作一切有關事項。
9.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正體中文為準,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餘詳投標須知第26點。
10.其它詳見招標文件。
11.疫情期間,至本局送交投標文件、參加開標人員,應配合政府當時公告之防疫規範。
12.得標廠商須自行上網或至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According to the nature of contract, winning tenderer should get online or go to the local tax bureau of taichung city government or its affiliates to fill the large sum stamp tax statement application and pay the tax bi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