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040226005 採購名稱 : 地政整合系統WEB版後續軟硬體擴充案 採購類別 : 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 :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 機關地址 : 403臺中市西區三民路1段158號6樓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呂紫晴 連絡人電話 : (04)22218558分機63554 傳真號碼 : (04)22170553 更新公告日期 : 104年6月12日 原公告 : 前2版(104/5/29)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6月16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4年6月17日 10: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23,000,0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1000000 E-MAIL : 92012@taichung.gov.tw 廠商資格 : 1.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營業項目及代碼為「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或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20或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I301030」之公司或行號。
2.餘詳投標須知第49、50條。 | 附加說明 : 1.本第二次招標公告,未修改招標文件內容,第一次開標因未滿家數而流標者,第二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得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開標時間亦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2.本採購開標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於開標時間先由招標機關人員審查投標廠商資格文件,資格不合於招標文件之規定者,不得參與後續服務建議書之評選。
3.服務建議書評選時間由招標機關於資格標審查後公開宣布並另行通知,決標會議時間由招標機關發函通知。
4.公開開標案件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以2人為限【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即開標當日日期、時間)辦理者,視同放棄】(代理人須攜委託代理授權書)。
5.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細審慎研閱本機關所發售之全部招標文件,並應自行赴履約地點詳實勘查,俾以明瞭本工作一切有關事項,本機關不另派員前往履約地點說明。
6.機關對招標文件內容有所更正、不予開標決標、延期開標、取消採購之情形者,將登載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應於原訂投標截止期限前自行至該網址詳閱公告附加說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