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CU-11024 採購名稱 : 109學年度智慧教室建置資訊設備 採購類別 : 採購-電腦類 採購單位 : 桃園市中壢區中原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 320桃園市中壢區中北路88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黃仁柏 連絡人電話 : (03)4385257分機510 傳真號碼 : (03)4663762 更新公告日期 : 110年12月23日 原公告 : 前2版(110/12/10) 截止收件日期 : 110年12月28日 17:00 開標日期 : 110年12月29日 14: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013,000 元 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查看合作銀行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桃園市中壢區中原國民小學
押標金額度: 50000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轉帳優惠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提供,優惠期間為即日起至108/12/31止) E-MAIL : t9601@cyes.tyc.edu.tw 廠商資格 :
(一)押標金繳納憑證。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行業登記證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証明文件。
(三)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之完稅證明書影本。
(四)廠商信用證明文件。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
(六)標單兼切結書。
(七)標價清單。
(八)電子領標憑據:
1.投標廠商如係以電子領標方式,領得招標文件者,請併同投標文件檢附電子領標據書面明?。
2.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3.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廠商應自行付費領標並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不得借用其他廠商之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4.廠商未檢附本項憑據或所檢附憑據有疑義之情形者,招標機關得允許廠商於規定期限(以15分鐘為原則)內提出說明,以確定其是否有取得「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5.廠商未於上開期限提出說明及提出本標案領標憑據者,為不合格標。惟廠商如未派員到場者,招標機關得以電話通知該廠商聯絡人於上開期限內,到場辦理該等事宜。
6.本案如係因流標、廢標後重行招標且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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