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06A-002 採購名稱 : 106年度鶯歌區各里觀摩研習暨公益活動(開口合約) 採購類別 : 工程-活動及觀光遊憩類 採購單位 :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機關地址 : 239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周霈玓 連絡人電話 : (02)26780202分機236 傳真號碼 : (02)26781009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6年1月4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6年1月17日 9:00 開標日期 : 106年1月17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6,000,000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0萬元
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3/21 E-MAIL : tpc63114@ms.tpc.gov.tw 廠商資格 : 一、政府立案旅行社或得承攬與本案相關之業務。
二、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三、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屬已依規定繳納營業稅者(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
四、已依規定加入公會者。
五、檢附資料詳如本案投標須知-投標資格文件審查表。 | 附加說明 : [公開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1)自行領購: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時間止,上班時間內至本所2樓祕書室辦公室不記名洽購(2)郵購:附回郵肆佰元之郵票及文件費之郵政匯票(兌款人:新北市鶯歌區公所)寄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發包中心收,請註明標案名稱及收件人地址。(3)電子領標方式:網址為:http// 請參考說明 .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購置文件費新台幣400元整。
[開標地點]:新北市鶯歌區公所3樓發包室。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30萬元整。
[其他]:1.餘詳招標文件內容。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議者,應以書面載明廠商名稱.負責人或代表人姓名、聯絡電話、傳真機號碼,向本所發包中心或政風室請求釋疑,其請釋期限為自公告日起至106年1月13日。
3.本所地址: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發包中心電話:02-26780202轉278,傳真機:02-86776067政風室電話:02-26780202轉275,傳真機:02-26780214。
4.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為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機關並得先以傳真方式回復。
5. 履約期限:
(一)自決標後至106年11月15日起或逾其合計採購金額前止,各里分別辦理,本所俟活動情形保留修正權利。
(二) 契約如需辦理變更,其履約標的項目或數量有增減時,履約期限得由雙方視實際 需要議定增減之。
6. 一、本案屬開口合約。
二、依評選結果選定得標廠商所提供之行程及旅遊服務,由各里辦公處自行擇定,採購機關不保證得標廠商所規劃之行程一定被各需求里辦公處選定執行,爰本機關不保證得標廠商皆能取得採購標的。
3.一天及二天以上行程。
三、本契約依原設計圖說之實際施作或供應之項目、數量總計金額逾預算金額時,應辦理契約變更,據以給付逾越該額度之契約價金;而實際施作或供應之項目、數量總計金額在預算金額以下,且屬其既有項目之加減價者,得不另辦理契約變更。
6.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原契約各工項;續約時間視擴充規模,由本所核予適當工期;擴充金額為工程之標餘款。
本採購案後續擴充項目:
(一)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車資費用、膳食費用、住宿費用、其他費用、門票費用 ;且該擴充之期間為106年12月5日前、金額為新臺幣3,000,000元。
(二)本採購案之後續擴充項目:
1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2 綜上,本案預算金額為6,000,000元,加上後續擴充金額為3,000,000元,總計採購金額為9,000,000元。
7.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辦理,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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