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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3327025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7/12/5 採購單位 :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採購案號 : 10714006A14 採購名稱 : 東區給水裝置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4289278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8,055,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0714006A14 採購名稱 : 東區給水裝置工程 採購類別 : 工程-水資源類 採購單位 :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機關地址 : 106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黃耀峰 連絡人電話 : (02)87335789 傳真號碼 : (02)87335794 更新公告日期 : 106年12月18日 原公告 : 前2版(106/12/4) 截止收件日期 : 106年12月25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6年12月26日 9: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9,944,922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90,000元整 E-MAIL : y7718@water.gov.taipei 廠商資格 : 附加說明 : 一、勘查現場或設計內容疑問請電:鍾育霖先生、電話:02-87703369。
二、[公告底價]:新台幣8,055,000元整。
三、本案採人工購買或電子領標者均須檢附領標憑據(收據),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以人工購買招標文件廠商得持收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廠商再次投標時得採用先前領標憑據,惟變更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者,須重行下載招標文件,以瞭解變更招標文件內容。故須檢附當次領標憑據。
四、 開標方式:本案為一段標。
五、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請求釋疑者,應於106年12月19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6年12月2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六、押標金抬頭名稱:「臺北自來水事業處」。
七、預定決標日同開標日,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八、契約於決標次日起15日內簽訂,如得標者不接受決標或拒不簽約,其所繳納之押標金,不予發還。
九、暫停營業之廠商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十、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十一、投標廠商投標封套內應檢附投標證件資料如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所列。
十二、投標時廠商得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十三、疑義、異議受理窗口:臺北自來水事業處,電話:02-87335820、傳真:02-87335794、地址: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131號。
十四、契約文件依本機關規定格式影印及裝訂,所需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
十五、本案為預約式契約(開口式契約),契約上限金額為預算金額。
十六、本案公告預算倘106年12月1日(下稱該日)尚未完成立法程序前應辦理保留決標,俟該日為決標日;如決標日於該日以後者則無須保留決標。並依下列原則辦理:
(一)本契約須俟臺北市議會審定預算後始開始付款。
(二)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低於決標金額者,機關取得廠商書面同意後,以審定預算得以支付之金額辦理契約變更作業,未能取得廠商書面同意者,機關得辦理解除契約,廠商除訂約所支出費用外不得請求賠償,另若有機關通知先行施作部分,逕援依解約前契約單價核計已實際發生費用後撥付。
十七、本案契約上限金額以臺北市議會審定預算數為準,若預算未足額通過,本機關提起修正,廠商應予配合辦理契約變更作業(本條文效力優於主契約條文)。
十八、本案決標後單價倘逾臺北市議會審定107年度工程預算單價者,依市議會審定單價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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