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08008 採購名稱 : 彰化縣埔鹽國小108學年度校外教學參觀活動 採購類別 : 工程-活動及觀光遊憩類 採購單位 : 彰化縣埔鹽鄉埔鹽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 516彰化縣埔鹽鄉埔南村彰水路一段252號 採購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畫書 連絡人 : 陳文夏 連絡人電話 : (04)8852882分機114 傳真號碼 : (04)8856323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9年1月2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9年1月8日 11:00 開標日期 : 109年1月8日 13: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363,080 元 E-MAIL : b074666@pyes.chc.edu.tw 廠商資格 : 擁有交通部頒發之旅行業執照登記證或其他設立證明列有旅行業者,且符合本案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中所載內容者,均可參與投標。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二) 具交通部頒發之旅行業執照。
(三)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四) 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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