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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4445208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22/11/7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採購案號 : 1111014D
採購名稱 : 五股區成泰路1段98巷新設抽水機組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4211624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4,12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未得標廠商資訊 :
編號未得標廠商投標金額
1卓遠工程有限公司3,770,000
2禾泰土木包工業有限公司3,960,000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1111014D
採購名稱 : 五股區成泰路1段98巷新設抽水機組工程
採購類別 : 工程-水資源類
採購單位 :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地址 :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蔡小姐/陳先生#4826
連絡人電話 : (02)29603456#7679
傳真號碼 : (02)29530960
更新公告日期 : 111年10月13日  原公告 : 前2版(111/10/5) 
截止收件日期 : 111年10月20日 9:00
開標日期 : 111年10月20日 9:2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4,319,990 元
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2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新北市政府水利局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01/07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E-MAIL : AU5738@ntpc.gov.tw
廠商資格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一、公司或行號;或二、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機械設備製造業」或「機械安裝業」者。且2.廠商具有承做能力之證明(投標廠商應屬曾完成[抽水機械設備安裝承作經驗者])。且3.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且4. 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資格文件準備須知/審查表」。
附加說明 :
[更正公告] 一、依據洽辦機關新北市政府水利局111年10月12日便簽辦理。 二、(1)原廠商資格:1.設立於新北市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或:2.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更正為]:1.公司或行號;或2.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時,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機械設備製造業」或「機械安裝業」者。 (2)廠商投標資格新增:廠商具有承做能力之證明(投標廠商應屬曾完成[抽水機械設備安裝承作經驗者])。 (3)刪除營造業聲明書並新增經歷證明(範本)。 三、依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第1項規定,延長等標期至111年10月20日上午9時整止、111年10月20日上午9時20分開標。 四、此更正公告涉及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3月2日工程企字第09600064690號函示,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申請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請已投標擬申請撤回報價或更正投標文件之廠商,派員檢具「收執聯*」及領取人身分證明文件,至採購處售標室(電話:29603456分機5658)領取投標文件;未檢具者,不允領取。 (*收執聯:(1)投標文件以專人送達採購處售標室者,為該售標室開立之「廠商投標文件收取憑單第三聯(廠商收執)」,或其他足以證明廠商已投標且採購處售標室或新北市政府秘書處總收文已收訖投標文件之相關文件之文件。(2)投標文件以郵遞方式送達者,為中華郵政公司收訖寄件人交寄之掛號郵件所開立之「執據」。) 五、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 請參考說明 /)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六、本案原招標文件之疑義請釋截止期限以投標須知[重要條款、二十二、疑義之處理]規定為準,截止期限為111年10月7日;若廠商對本次公告所補充或修正內容有疑義者,該部分請釋截止期限延至111年10月14日止。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更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更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本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50日曆天竣工;詳如本採購案契約書第七條。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處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業務主辦機關聯絡人]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雨水下水道工程科)陳先生,電話為:(02)29603456分機4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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