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12-03-12-003-05 採購名稱 : 112學年度學校午餐團膳採購 採購類別 : 採購-食物類 採購單位 : 南投縣立南投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 540南投縣南投市祖祠路361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李建河 連絡人電話 : (049)2222549#319 傳真號碼 : (049)2237505 更新公告日期 : 112年5月26日 原公告 : 前2版(112/5/11) 截止收件日期 : 112年6月6日 17:00 開標日期 : 112年6月7日 8: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6,600,000 元 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200000 E-MAIL : jian990825@gmail.com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具公司登記
2.具商業登記 | 附加說明 : 1.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2.電子領標廠商應注意事項詳閱電子領標說明。
3.本案評選日期時間將另行通知。
4.依據本府107.02.07投稅消字第1070551750號函示:「廠商得標後須至南投縣政府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
5.有關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請參閱http://www.nantou.gov.tw/big5/download.asp?dptid=376480000AU160000&catetype=01&cid=744
6.投標廠商應自行檢視是否需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衝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填報事前揭露表。
7.本府暫不實施電子押標金。押標金格式應符合政府採購法第30條第2項規定略以 :「押標金及保證金應由廠商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為之。」,又以金融機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南投縣政府」為受款人。未填寫受款人者,以執票之機關為受款人。及第3項規定:「押標金、保證金及其他擔保之種類、額度及繳納、退還、終止方式,由主管機關定之。以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或其他擔保繳納者,依其性質,應分別記載本機關為質權人、受益人、被保證人或被保險人;如以現金作為押標金者,應先至本府出納管理科領取繳款書後至臺灣銀行南投分行繳納,繳交帳號為「032038095311」,戶名為「南投縣政府押標金專戶」,應將繳庫之單據一併放入標單中,另現金作為押標金未得標者將依本府核退程序辦理,無法當場退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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