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C111-05-01 採購名稱 : 111學年度午晚餐團膳採購案 採購類別 : 採購-食物類 採購單位 : 有限責任國立草屯商工員生消費合作社 機關地址 : 542南投縣草屯鎮芬草路二段736號 採購方式 : 連絡人 : 陳宗科 連絡人電話 : (049)2362082分機5110 傳真號碼 : (049)2328651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11年5月30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11年6月23日 17:00 開標日期 : 111年6月24日 13: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3,242,500 元 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壹拾萬元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採購金額為查核金額以上及履約期限較長 E-MAIL : duke@mail.ttvs.ntct.edu.tw 廠商資格 :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或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營業登記資料公示查詢」列印
納稅證明繳款書,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影印本(新設立者,可憑稅捐機關之有關證明文件)
投標廠商聲明書
投保貳仟萬以上「產品責任保險」證明
勞務人員證明(須附勞保、健保及薪資或扣繳憑單證明),其中必須有營養師執業執照、有廚師執照,且勞務人員於評審時須在職。
廚師證照及健康檢查報告(最近一年內醫院出具證明),廚工需持有丙級以上證照。檢附廚師、廚工名冊,且證照依名冊順序排列。
最大產能切結書
廠商投標切結書
廠商印模單
押標金票據、匯款等繳款收據(新臺幣100,000元)
投標標價清單(固定金額)
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1式3份)
服務計劃書6份 | 附加說明 : 1.本案爰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110年5月18日發布工程企字第1100100299號函釋,本社辦理採購,如受新冠肺炎疫情之影響,致無法依招標文件所定時間開標決標者之處理方式為解釋說明如下:
(1)本社得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6款或第7款規定,視個案情形及實際需要或得因應新冠肺炎疫情關係,遵依相關防疫規範,採暫緩開標決標、不予開標決標(廢標)、或暫緩一段時間再決定後續處理等方式辦理。
(2)本社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對廠商不得為無正當理由之差別待遇,以及在不違反政府採購法規定之範圍內,基於公共利益、採購效益或專業判斷之考量,為適當之採購決定。
(3)本社得因疫情決定不予開標,應依據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18條規定之通知方式,分別通知所有投標廠商並說明後續處理方式。依該條規定,除政府採購法另有規定者外,得以口頭、傳真或其他電子資料傳輸方式辦理。
(4)本案得因應新冠肺炎疫情關係,遵依相關防疫規範得採行暫緩或暫停開標、決標程序,配合注意投標文件有效期。如投標文件有效期已屆,而有需展延有效期者,應洽廠商同意展延;廠商不同意展延者,不得為決標對象。
本案業因事涉評選事宜,若涉及保密事項,依據政府採購法第34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等規定。遵依招標文件、底價、領標、投標廠商之名稱與家數、採購評選委員等資料之相關保密規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