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單位案號 : 104026 採購名稱 : 溪湖鎮立幼兒園104學年度兒童餐點採購 採購類別 : 採購-食物類 採購單位 : 彰化縣溪湖鎮公所 機關地址 : 514彰化縣溪湖鎮湖東里青雅路58號 採購方式 : 公開評選 連絡人 : 巫冠霆 連絡人電話 : (04)8852121分機220 傳真號碼 : (04)8813108 本網站公告日期 : 104年7月1日 截止收件日期 : 104年7月10日 9:30 開標日期 : 104年7月10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2,904,000 元 E-MAIL : ch56@ems.chihu.gov.tw 廠商資格 : *廠商資格: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合法登記、設立證明文件)。
2、應具有餐盒食品工廠實施「食品安全管制系統」稽查符合性名單之有效證明影本乙份。
3、應具有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完成食品業者登錄並取得登錄字號之有效證明影本乙份。
4、最近一期或上一期納稅證明影本。
(詳如投標須知第五十六條)。 | 附加說明 : 1.開標日、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開標、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ㄧ辦公日之同ㄧ開標、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2.其他未盡事宜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3.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 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4.無領標證明者,視為不合格標。未附於投標文件者,本所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限期提出說明。
5.領標電子憑據序號重複者,視為不合格標。
6.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投標文件。
7.廠商應繳納之印花稅應在立約機關所在地以總繳方式繳納。
8.本採購招標文件未經改變者,流廢標以後之招標,原領標廠商得以原領標文件投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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