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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3481516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18/8/6 採購單位 : 新竹市文化局 採購案號 : 107070 採購名稱 : 國定古蹟進士第第二進鋼棚架(型鋼)保護工程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3948055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3,170,00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107070 採購名稱 : 國定古蹟進士第第二進鋼棚架(型鋼)保護工程 採購類別 : 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 : 新竹市文化局 機關地址 : 300新竹市北區東大路二段15巷1號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楊佳穎 連絡人電話 : (03)5319756分機262 傳真號碼 : (03)5337861 更新公告日期 : 107年6月27日 原公告 : 前2版(107/6/12) 截止收件日期 : 107年7月2日 17:00 開標日期 : 107年7月3日 10: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3,174,029 元 押標金 : 是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5萬元整 E-MAIL : 50205@ems.hccg.gov.tw 廠商資格 :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綜合營造業及無受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禁止者。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於98.4.13起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續:附加說明 | 附加說明 : 親自領取者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上班時間至本局行政科領取,或寄達本局行政科郵購(並附回郵45元信封貼足郵票)
電子領投標系統網站: 請參考說明 /
?檢舉受理單位尚有法務單位:
(1)新竹市政府政風處:
地址: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
(2)新竹市文化局政風室:
地址:新竹市東大路2段15巷1號。
電話:(03)5356869;傳真:(03)5337861。
(3)新竹市調查站:
檢舉信箱:新竹市郵政60000號信箱。
檢舉電話:(03)5388888;傳真:(03)5300074。
(4)法務部廉政署受理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承廠商資格摘要: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免稅者,請繳交免稅證明。
3.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4.營造業同業公會有效期或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一)特定資格:
1.工地負責人需具備累積四年以上古蹟修復或再利用工程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經驗。
2.工地負責人具備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足以證明符合上開特定資格條件之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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