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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N CC # : 4315551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22/3/25 採購單位 :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案號 : B11A00109 採購名稱 : 捷運系統營運階段環境監測工作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3928467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1,574,860 元整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 公告單位案號 : B11A00109 採購名稱 : 捷運系統營運階段環境監測工作 採購類別 : 勞務-勞務及派遣 採購單位 :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地址 : 104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2樓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工安處品保課 李麗湘 連絡人電話 : (02)27828660分機8802 傳真號碼 : (02)25118971 更新公告日期 : 111年3月14日 原公告 : 前2版(111/3/2) 截止收件日期 : 111年3月23日 17:00 開標日期 : 111年3月24日 14:3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1,810,144 元 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查看合作銀行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供應處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72,000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5/23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轉帳優惠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提供,優惠期間為即日起至108/12/31止)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為開標作業順利及保證履約作業順利 E-MAIL : e01201@metro.taipei 廠商資格 :
(一)外國廠商:得參與採購。
(二)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三)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J101050環境檢測服務業。
需具備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測定機構許可證(許可類別:空氣檢測類,並具有室內空氣品質公告檢驗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及甲醛許可項目及方法)之證明文件。
(四)應檢附之登記或設立、納稅、信用相關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 附加說明 :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3月16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5363001轉8432 高先生,傳真:25118971、地址:臺北市中山北路2段48巷7號4樓供應處(本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三)本案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沿用前已領取之領標憑據。
(四)廠商參與投標前,如需至本機關相關車站或機廠進行勘查及量測時,請與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連絡,由本機關人員陪同至現場會勘。
(五)本案為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六)履約:
詳細地點:臺北大眾捷運系統營運路網、機廠、機關所管轄場所及機關指定地點。
(七)其他規定:
1.數量摘要:
預估設備噪音量測2次、地下水檢測4次、運輸工具調查及分析500(人*時)、二氧化碳檢測30次、一氧化碳檢測30次、臭氧檢測2次、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檢測2次、甲醛檢測30次、粒徑小於等於10微米之懸浮微粒檢測39次、粒徑小於等於2.5微米之懸浮微粒檢測39次、空氣中細菌濃度檢測2次、空氣中真菌濃度檢測2次、溼度檢測69次、溫度檢測69次、季監測報告書核定本20本、期末監測報告書核定本5本,安全衛生費1式、管理費(含保險費)1式,詳細內容請詳閱契約工作說明書。
2.本案為開口契約,採總價決標,單價訂約。機關開立通知單之期限為契約約定之履約期限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機關應依採購標的需求開立通知單,通知廠商履約,通知單應明訂各次履約期限,惟所剩契約價金不足執行下次通報單之需求時,得視為上限金額用罄。
3.決標後之單價調整事項及最低標廠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之處理方式,依投標須知規定辦理。
4.本案主要部分為:運輸工具調查及分析、二氧化碳檢測、一氧化碳檢測、甲醛檢測、季監測報告書、期末監測報告書及契約管理工作,依契約規定得標廠商應自行履約,不得經由其他廠商代為履行,其餘檢測項目得分包於具備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測定機構許可證(並具有許可項目及方法)之機構辦理。
5.配合臺北市政府電子化核銷作業推動計畫,廠商於請領契約價金時提出電子統一發票,餘詳契約第5條。
6.為配合防疫措施,進本公司均需全程配戴口罩。另本案提供電子投標請多加利用,以減少疫情期間外出投遞標封。
(八) 本案公告底價,底價為NT$1,574,8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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