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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採購公報網決標資訊

TBN CC # : 4538391 (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佈日期 : 2023/3/8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採購案號 : Main11202
採購名稱 : 112年度一般道路更新工程開口契約(第1-6標)及112年度臺北市道路更新及附屬設施改善工程開口契約
決標廠商 : (請登入會員)
廠商代碼 : 23674631
廠商電話 : (請登入會員)
廠商地址 : (請登入會員)
決標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預算金額 : 新台幣 (請登入會員) 元整
底價金額 : 新台幣 0 元整(採購單位未揭示)
決標日期 : (請登入會員)
備註   : (請登入會員)
品項名稱 : (請登入會員)


原招標公告訊息

公告單位案號 : Main11202
採購名稱 : 112年度一般道路更新工程開口契約(第1-6標)及112年度臺北市道路更新及附屬設施改善工程開口契約
採購類別 : 工程-地方建設和建築類
採購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南區3樓
採購方式 : 公開招標
連絡人 : 許偉德
連絡人電話 : (02)27208889#1133
傳真號碼 : (02)27253923
更新公告日期 : 112年2月1日  原公告 : 前2版(112/1/19) 前3版(112/1/16) 
截止收件日期 : 112年2月7日 11:00
開標日期 : 112年2月7日 14:00
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 : 新台幣 753,000,000 元
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第A項為470萬元整,第B項為385萬元整,第C項為660萬元整,第D項為455萬元整,第E項為870萬元整,第F項為675萬元整,第G項為250萬元整(押標金抬頭詳投標須知第24點)
E-MAIL : wdsyu@gov.taipei
廠商資格 :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A、C、D、E、F項:投標廠商須同時符合「E101011綜合營造業甲等」及「C803990其他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 B、G項:投標廠商須同時符合「E101011綜合營造業乙等(含以上)」及「C803990其他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 【允許共同投標,家數以2家為上限,應以綜合營造業廠商為代表廠商;如符合所有資格之廠商仍得單獨投標】 (應附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
※本次招標第2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如「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詳細價目表。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變更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2月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2月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四、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 請參考說明 /)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五、請注意投標須知第25點及第47點延長押標金有效期之規定。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12年6月7日。 六、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2年1月19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一、更正招標文件內容詳如「招標文件修正對照表」。 二、以上變更文件異動:詳細價目表。 三、本案不予延長等標期,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 請參考說明 /)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變更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1月30日,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1月3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五、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2年1月16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投標文件請於截止期限前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其他]: ※洽辦機關(及地址、承辦人、電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南區;承辦人:潘羽婷;電話:(02)2720-8889分機8224)。 ※決標後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等後續相關事宜由洽辦機關辦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1月3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1月3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本採購如廠商採共同投標方式,各成員應備之證明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第肆節規定。 ※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各項投標書標價超過公告之各項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書、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之押標金有效期:112年6月6日。 ※請廠商注意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黏貼於標封(投標封套)外,或於開標後依代辦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注意事項: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請廠商提早進入市政大樓並配合本府防疫相關措施,以免遲到損害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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